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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庭镇人民政府文件
金政〔2014〕23号
金庭镇关于开展全镇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百日严打行动的通知
各村及有关单位:
为切实解决我镇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领域突出问题,进一步提升全镇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根据嵊州市林业局《关于开展全市食用林产品安全百日严打行动的通知》(嵊林[2014]26号)的文件精神,决定于
一、工作目标
按照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的要求,开展抽检一批重点品种、深挖一批违法线索、约谈规范一批重点生产单位、整治一批重点地区和突出问题、查处一批农产品违法案件、公布一批黑名单、通报一批典型案件、奖励一批举报有功人员的“八个一”行动目标,形成高压威慑态势,促进我镇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打击重点
(一)、重点行为:在食用林产品种植、收购、贮存、运输等过程中,使用禁限用农药行为。
(二)、重点品种:茶叶、水果、竹笋等食用林产品。
(三)、重点对象:食用林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食用林产品生产主体。
三、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高度重视,迅速部署。按照嵊州市的统一安排,结合本地实际,迅速动员部署,及时制定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百日严打行动实施方案,强化责任体系,扎实开展“八个一”活动,依法严厉打击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底线。
(二)、全面排查,消除隐患。 组织力量对辖区内所有食用林产品生产主体开展执法检查,检查种植基地质量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用药记录、生产记录、销售记录等三项记录建立情况。对辖区内的食用林产品生产收购、储存、运输经营单位进行一次全面摸底调查。要对食用林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生产主体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承诺书签字盖章后带回,装订成册存档,同时发放禁限用农药清单和指导开展标准化生产。对违规生产经营主体进行约谈,建立约谈记录,明确整改期限,落实整改措施,对拒不整改的,要依法查处。
(三)、加强监测,严厉查处。百日严打行动期间,各单位要结合当地实际,规范抽样行为,认真负责地开展食用林产品抽样检测工作,及时完成下达的抽样任务,对发现在食用林产品种植、收购、贮存、运输等过程中,使用禁限用农药行为,依法进行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四)、加强领导,开展检查。金庭镇政府成立以镇长为组长的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百日严打行动领导小组,加强对百日严打行动的领导,成立检查小组,对食用林产品生产主体进行执法检查,确保百日严打行动扎实有效开展。
(五)、加强宣传,及时报送信息。全面推行有奖举报制度,鼓励各方力量参与维护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扩大社会监督。进一步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附件:1、食用林产品安全百日严打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2、食用林产品生产主体执法检查小组名单
3、食用林产品安全百日严打行动计划安排
4、食用林产品安全百日严打行动检查记录表
金庭镇人民政府
附件1:
金庭镇食用林产品安全百日严打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徐有敏
副组长:童雪英 黄孟军
组 员:王锡东 王新明 姚国振 吕仁荣 竺秋华 王锡焕 王政鹏 姚国来 宋贤为
附件2:
金庭镇食用林产品生产主体执法检查小组名单
组 长:黄孟军
副组长:吕仁荣
组 员:王锡焕 竺秋华 姚国振
附件3
食用林产品安全百日严打行动计划安排
1、3月,召开全镇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百日严打行动部署会议。
2、3-5月,开展食用林产品生产主体摸底调查。
3、3-5月,开展茶叶、水果、竹笋等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
4、3-5月,开展生产主体执法检查、签订承诺书、发放宣传资料。
5、4-5月,开展食用林产品生产安全技术培训。
6、6月,整理有关资料,进行百日严打行动工作总结。
附件4
食用林产品安全百日严打行动检查记录表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名称 | 负 责 人 | ||
地 址 | 联系电话 | ||
基地规模 | 主要产品 | ||
检查记录 | |||
存在问题 | |||
整改措施 | |||
检查人员签名: 被检查对象
代表人签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