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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嵊州市支行
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公布中国人民银行嵊州市支行(以下简称嵊州市支行)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本年度主要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和收费及减免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事项等八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数据的统计期限自
第一部分:本年度主要工作概述
2013年,嵊州市支行按照上级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部署,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积极主动、稳妥有序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支行领导及时传达贯彻上级行及市政府工作要求,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按照嵊州市支行政务公开有关制度,严格履行信息公开审批程序,落实专人对拟公开的信息开展保密性、规范性、合法性等要素审核,确保了公开信息的规范。
二、构建监督网络。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内审等部门的职能作用,提升内部监督制度执行力;把政务公开作为提供金融信息、服务社会公众、促进阳光行政的重要载体,并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通过公开投诉举报电话、受理12345市长公开热线电话、办理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等,积极拓宽外部监督渠道。
三、促进工作结合。2013年,嵊州市支行把政府信息公开与创新金融服务、依法行政、金融宣传、反腐倡廉等工作结合起来,在业务工作上充分体现政务公开的要求,发挥政务公开的综合效应。建立政务公开与行务公开、党务公开的联动机制,促进对内公开与对外公开的紧密结合。
四、拓展公开形式。围绕基层央行履职重点,增强主动宣传、主动公开意识,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如开展《征信业管理条例》专题宣传活动、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宣传。在新闻媒体开展相关业务宣传,增进社会公众对人民银行业务和政策的了解,有效拓宽了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第二部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
2013年嵊州市支行信息公开的内容,除了机构职能、领导成员等内容外,主要发布了与嵊州经济、金融、民生联系较密切的金融政策、措施、制度以及支行重要工作的开展情况,以方便政府、部门、金融机构、企业、民众了解和咨询。
二、信息公开方式
主要是在政府指定的网站上公开。
第三部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一、申请情况
无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嵊州市支行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审查机制和程序,明确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金融信息,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威胁个人、单位安全事项等金融信息不予公开(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部分:咨询处理情况
为方便群众咨询有关金融问题和接受群众的监督,嵊州市支行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投诉电话,同时通过12345市长公开热线电话、服务大厅、现场宣传活动等途径接受咨询。
第五部分: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3年,嵊州市支行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引发的行政复议申请、行政诉讼。
第六部分: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无收费情况。
第七部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的情况
由于工作职能比较特殊等方面的原因,嵊州市支行公开的信息数量还比较少。今后,嵊州市支行要关注各部门、公众对嵊州市支行信息公开的需求,把信息公开工作做得更好。同时,要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第八部分: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