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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嵊州市经济开发区(浦口街道)工作委员会文件
嵊开浦委〔2014〕16号
关于印发《民情微群管理办法》的通知
机关各部门:
为扎实做好民情微群应用和管理工作,不断发挥民情微群的积极作用,进一步推进干部作风建设,经党工委研究,现将《民情微群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嵊州市经济开发区(浦口街道)工作委员会
二○一四年四月十四日
经济开发区(浦口街道)党政办 2014年4月14日印发
民情微群管理办法
为严肃工作纪律、加强干部管理、推进便民服务,特制定嵊州市经济开发区(浦口街道)民情微群管理办法。
一、栏目设置
(一)重点工作:党的群众路线教育、五水共治、三改一拆等。
(二)工作日记设工作动态、民情档案(走村入户)和企情档案三个栏目。
工作动态:主要写一日主要工作和完成情况。
民情档案(走村入户):主要写“走村不漏户、户户见干部”的相关情况,及时反映社情民意,记录走村入户、为民服务等内容。
企情档案:主要写走访企业、听取诉求、为企业服务情况。
(三)便民之窗:汇总各线相关政策规定、业务宣传、“学、督、问”相关知识内容,听取各种意见建议,包括中心工作、重点工程、群众路线活动等,并由对应条线工作人员给予及时解答回复。
(四)学习交流天地:设年轻干部论坛、驻村干部论坛、经典分享、魅力乡村等栏目。
二、具体要求
办公室人员以写工作动态为主,每周每周发布微博不少于5篇,不少于5篇,鼓励多写民情档案和企情档案。
联村干部以写民情档案为主,每周发布微博不少于5篇,其中民情档案不少于3篇。民情档案内容作为查验民情知晓率的重要依据。
经济发展局、招商局人员以写企情档案为主,每周发布微博不少于5篇,其中企情档案不少于3篇。
对群内55周岁以上干部每周发布微博数量,不作硬性要求。
三、奖惩措施
(一)每季度评比微博之星5名,给予表彰奖励。
(二)每周以科室为单位进行通报。连续两周不达要求者,对科室负责人和相关干部进行组织谈话;如整改仍不到位,将启动问责追究。
(三)专项考核分100分。以科室为单位进行捆绑考核,数量和内容要求各占50分。不达要求酌情扣分。
(四)考核结果作为干部年终评先评优重要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