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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嵊州市经济开发区(浦口街道)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2021-06-03 嵊州市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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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经济开发区(浦口街道)

管理委员会文件

 

嵊开浦〔2014〕52号

 


 

 

关于印发《嵊州市经济开发区(浦口街道)

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

 

机关各部门:

现将《嵊州市经济开发区(浦口街道)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下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嵊州市经济开发区(浦口街道)管理委员会

                   二O一四年六月四日

 

 

 

报送:市民政局                                                                       

经济开发区(浦口街道)党政办        2014年6月4印发 

 

 

 

嵊州市经济开发区(浦口街道)自然灾害救助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应对突发的重大自然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紧急救助行为,提高紧急救助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实施紧急救助,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维护灾区社会稳定,确保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2、编制依据

依据《国家自然灾害救助紧急预案》、《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浙江省自然灾害救助紧急预案》等规定,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3、适用范围

凡在本区发生的水旱灾害、台风、冰雹、雪等气象灾害,地震、火山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风暴、森林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几其他突发公共事件达到启动条件的,适用于本预案。

4、工作原则

1)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2)政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

3)经济开发区(浦口街道)和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4)依靠群众,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公益性社会团体的作用。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1、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

经济开发区(浦口街道)救灾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为本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统一领导、指挥、协调全区自然灾害的应急救助工作。

2、领导小组组成

  长:史向俊

副组长:童黎峰、张孟巨

  员:人武部、民政办、经济发展局、综治中心、应急分队

3、领导小组职责

在省、绍兴市、嵊州市应急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和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组织、指导、协调全区的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工作。

1)组织制定完善本预案,并组织演练和实施;

2)统一领导、指挥、协调全区的应急救助工作和灾民转移安置工作;

3)协调有关部门听取灾情、救助情况汇报;

4)组织会商、分析、评估灾区形势,研究提出对策和措施;

5)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对灾区的支持措施;

6)组织有关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赴灾区指导开展自然灾害救助工作;

7)决定其他有关重大事项。

4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1)人武部:组织突击队执行抢险救灾和营救群众的

任务,在紧急灾害期间,负责维护救灾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协助当地政府转移危险地区群众;

2)民政办:组织核查、评估灾情,发布灾情,管理、分配省、市下拨和市配套的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指导做好灾后救助和恢复重建;组织、指导救灾储备建设和救灾捐赠;

3)经济发展办:负责组织协调生活必需品的应急供应,动用储备商品稳定市场,牵头做好交通运输的综合协调,提供工业企业灾害损失情况;

4)派出所:负责灾区的社会治安工作,协助组织灾区群众的紧急转移;

5)党政办:按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提供经费保障;落实自然灾害大灾预备金,及时拨付灾害救助专项资金,并负责监督资金的使用;

6)社管办:负责基础设施、民用设施和建筑工地的安全工作,指导受灾地区制定灾后恢复重建规划以及灾后住房和基础设施的抗震鉴定、修复、重建等工作;

7)农办:负责组织重大农作物病虫害、动物疫病防治工作,抗灾救灾的柴油安排,参加灾情的调查和核实,做好灾后农业生产恢复的技术指导、帮助。

 

 

 

     嵊州市经济开发区(浦口街道)管理委员会

二O一四年五月六日

 

 

 

 

 

 

 

 

 

 

 

 

 

 

 

嵊州市经济开发区(浦口街道)        村(社区)

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为保障村民、社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本村(社区)经济社会的发展,营造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制定本预案。

一、    组织保障

(一)成立以书记          为组长、主任        

副组长的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有村两委会人员        

                                                   

和各线负责人                                       

                   ,负责领导、组织、动员全村的应急管理工作;

(二)以民兵连为主体,建立抗灾应急分队,民兵连长为分队负责人,负责抗灾救灾工作;

(三)以民兵连为主体,建立紧急应急分队,队长(村主任兼)为第一负责人,副队长(治保主任兼)负责全村重点和突出救灾应急抢险任务;

(四)以两委会成员、党员、团员组成村(社区)消防队,队长由村(社区)委委员            兼任;

(五)成立应急救防队,书记(兼任队长)、村(社区)委委员、村卫生员、预备役复退军人若干名、民兵若干名;

(六)村(社区)抗灾应急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村办公室。

二、装备配备

(一)确定村(社区)办公室或学校为救灾集中安置点,由村(社区)委委员           负责;

(二)应急分队配备:锄头、铁铲、雨具、三轮车等防灾物资,并确定临时应急可征用的摩托车等交通工具;

(三)确定临时征用对象(村民、居民或企业),保证在紧急需要下能征用到各种交通运载工具,及时投入抢险救灾工作,书记、主任为第一负责人;

(四)村医疗卫生室准备必需的急救器材和药物;

(五)确保广播设备及上下联络的通信工具的畅通。

三、抗洪防台

(一)预警工作

接到上级预警时,应加强值班,做到上下联系通畅。昼夜巡查全村(社区)河道、水库、堤塘水位及台风变化,及时通报,不间断发出预警或报警。检查、补齐、落实所有应急装备、工具、设备,保证以应急需。向事故易发地段的村民(居民)和各负责区的危房、地质灾害点等重点部位发出警报,要求做好撤离准备。

(二)抗洪防台救灾工作步骤

1、全体领导小组成员各就各位,各负其责,确保有备、有序、有效,领导、组织、动员村民(居民)全力投入抗灾救灾工作;

2、组织应急分队将危房、地质灾害点对象撤离到安全安置点,先人后物,确保人员不伤亡,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3、各应急分队负责本负责区域内的重点部位(危房、地质灾害点及地势低洼区域)的疏散、撤离和监控;

4、紧急按预案要求征召应急车、工具等抢救抢险装备,统一调度,以应急需;

5、组织应急分队在全村(社区)范围内不间断巡逻,监控灾情,处置突发事件。

四、灭火工作

(一)警钟长鸣

1、平时通过广播、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宣传安全防火、报警要点、器材使用的消防知识,提高村民的消防意识;

2、设置消防设施的村(社区)、企业,要确保消防器材有效、便取,遇警相互支援;

3、村民(居民)应保证村(居民)内外所有道路畅通,不乱堆乱搭,堵塞道路。

(二)报警

1、村民(居民)或企业发现火警应立即拨打“119报警;

2、向村(居民)抗灾应急领导小组报警(重点是书记、主任);

3、向区报告,并通过广播、敲锣等方式向全村(社区)报警,要求全体村民(居民)赶赴现场帮助灭火。

(三)灭火

1、在家的抗灾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应立即赶赴现场指挥灭火:(1)组织撤离相关人员,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抢救转移人员和财产;(2)指挥村消防队和村民,在“119未到之前,根据现场情况,组织有效灭火;(3)按照预案,组织就近企业的消防器材支援灭火;(4)组织救护队抢救和转移伤员。

2、“119到来后,积极配合,提供各方面情况,协助做好灭火工作。

五、抗震

(一)有警地震

1、及时组织村民(居民)有序疏散到村(居民)外安全地段(地势偏高、不临水、无高大建筑物等),时间允许下动员村民(居民)多带上日常用品和食品;

2、组织应急分队逐户检查,确保组不漏户、户不漏人;

3、组织应急分队设卡,防止村民(居民)回流。

(二)无警地震

1、灾情突发,应急领导小组成员立即在所在地域(责任区)组织、协助各小组长或民兵动员村民(居民)紧急撤离、疏散;

2、情况危急,村民(居民)就近撤离到安全地点;

3、能撤离到村(居民)外安全地段的,要求撤离到村(居民)外,确保安全。

(三)震后自救

1、第一时间向区、市有关部门通报灾情;

2、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搜救:(1)应急分队要逐户点名、搜索,确认失踪人员尽可能搜救;(2)应急分队对重点地段要进行搜救;(3)组织救护队抢救转移伤病员;(4)组织有关人员设卡,防止无关人员回流,确保余生人员的安全。

(四)余震防范

1、组织临时生活安置领导小组,想方设法组织必要的食品和生活日用品,供应受灾群众,共渡难关;

2、做好思想工作,稳定村民(居民)情绪,安心在安置地生活,待灾情稳定后,组织自救;

3、设卡把关,阻止无关人员返家,寻人取物,防止意外。

(五)灾后自救

1、寻遇难人员,配合有关部门妥善处置,同时做好遇难人员家属的工作,稳定救灾工作局势;

2、组织所有撤离人员有序回归,妥善安置因水毁、风毁、火毁、震毁而无法回归的人员和家庭;

3、统计和上报灾情,在各级政府的支持下,确保生产自救工作顺利进行;

4、对受灾严重的,生活、生产困难的村民(居民)和外来人口进行适当的帮助,协助他们渡过难关;

5、及时修复水毁、风毁、火毁、震毁设施,确保恢复生产自救有坚实的保障;

6、对受伤严重、家境困难的群众,给予重点照顾和救助(具体方案另定);

7、根据受灾情况,及时部署和组织再后生产。

 

 

 

 嵊州市经济开发区(浦口街道)        村(社区)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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