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嵊州经济开发区(浦口街道)
管理委员会文件
嵊开浦〔2014〕49号
关于同意嵊州市安达电器有限公司工业用地及房产投资到浙江梦飞电机科技有限公司的批复
嵊州市安达电器有限公司:
为积极应对严峻的经济形势,更好地提高土地产出效益,经研究,同意嵊州市安达电器有限公司将其工业用地及房产投资到浙江梦飞电机科技有限公司。即同意嵊州市安达电器有限公司将 7627平方米工业用地(土地证号为嵊州国用[2008]第1—631号) 以及两幢厂房11018.8平方米(房产证号分别为浙嵊房权证嵊字第0112004391号和浙嵊房权证嵊字第0110017724号)投资到浙江梦飞电机科技有限公司,其建筑规划审批由开发区(浦口街道)管委会负责。
嵊州市经济开发区(浦口街道)管理委员会
二0—四年五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