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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文件
嵊供业〔2014〕20号
嵊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关于表彰2013年度嵊州市供销社系统为农
服务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各基层社、公司、工厂,有关专业合作社、协会:
根据《绍兴市2013年度各县(市)供销社为农服务工作业绩考核办法》中有关为农服务工作要求,经嵊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综合审核、评定,决定长乐供销合作社等5家单位为2013年度嵊州市供销社系统为农服务先进集体,现予公布。
2013年度嵊州市供销社系统为农服务先进集体:
嵊州市长乐供销合作社
嵊州市北漳供销合作社
嵊州市惠多利农资连锁有限公司
嵊州市浙东农贸发展有限公司
嵊州市畜产品有限公司
希望上述受表彰单位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为促进全市供销合作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为服务现代农业建设,促进农民增收致富作出新的贡献。
嵊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14年2月28日
嵊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办公室 2014年2月28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