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嵊州市黄泽镇人民政府文件
泽政〔2014〕45号
黄泽镇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
方 案
各工作片(办)、行政村(居)、企事业单位:
为深刻吸取近期全国各地火灾事故教训,全力遏制全镇火灾高发势头,确保我镇火灾形势持续平稳,镇政府决定,自2014年5月29日起至10月10日,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
一、目标任务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要求,动员各方面力量,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对挂牌的重大火灾隐患,逐一督促落实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按规定期限尽快整改销案。对区域性火灾隐患,落实整改监管责任,推动制定整治规划,建立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机制。对新排查梳理出的重大火灾隐患,全部依法下达法律文书,责令限期整改;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提请挂牌督办。对久拖不改的重大火灾隐患,组织新闻媒体曝光,推动落实责任,督促尽快整改。力争通过此次专项行动,摸清现阶段重大火灾隐患底数,整改消除一大批重大火灾隐患,做到“消除存量、控制增量”,有效防范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发生,维护全镇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二、组织领导
镇消安委成立由镇长李剑光任组长,副书记李江、派出所所长徐东云任副组长,安监、经发、中心学校、民政等有关负责人为成员的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在消防中队设办公室,由消防中队队长黄立锋任办公室主任。
三、整治措施
(一)全面动员部署。各行政村(居)、部门要结合实际,根据《黄泽镇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及时召开动员会议,进行层层动员部署,明确整治目标,细化责任分工。
(二)落实综合整治。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要求,对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要明确整改责任,落实整改措施;对逾期未整改销案的,以及新确定整改难度较大、单位自身确无能力整改的,要提请镇政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解决。要加强对商场、市场、宾馆、养老院、企业、学校等重点场所的监管整治;对小加工作坊、“三合一”场所、违建集中连片的区域性火灾隐患,要积极协调规划、国土、工商、城管等部门进行综合治理;对未经行政审批擅自经营、使用,造成重大火灾隐患的,要及时通报相关部门依法查封、取缔。
(三)多措并举铁腕整治。要继续推广“消防网格化管理”机制,将“网格化”长效管理机制渗透到各项工作中,消防工作站、网格员要发挥主力军作用,对所辖消防安全重点地区、“三合一”场所、出租屋等薄弱环节要定期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对发现的严重火灾隐患,要立即报告镇政府挂牌督办,限期消除。派出所、消防中队要严格履行监督职责,对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必须依法下达《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督促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对逾期未整改的,用足用好责令“三停”、临时查封、强制执行、拘留等执法手段,从严从重查处。责令停产停业,对经济和社会生活影响较大的,报请镇政府依法决定。同时,对逾期不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列入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公布范畴。
(四)社会舆论监督整治。对区域性、严重影响公共安全、久拖不改的重大火灾隐患进行曝光,并组织媒体跟踪报道隐患整改进程,形成强大的舆论监督压力。加大对消防安全的宣传力度。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要在醒目位置悬挂重大火灾隐患警示牌,注明责任主体、督办部门、整改期限,接受群众的监督。积极鼓励群众举报火灾隐患,充分发挥“96119”举报投诉热线的作用,调动群众参与火灾隐患整治的积极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