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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界镇人民政府文件
三镇政〔2014〕49号
三界镇人民政府
关于浙江中益机械有限公司两宗土地转让的
请 示
嵊州市人民政府:
为建设三界码头,三界镇人民政府在2003年5月18日与浙江中益机械有限公司(原嵊州市机械链轮厂)签订土地回购协议,由三界镇人民政府从浙江中益机械有限公司回购四至范围为东至灵山埂、南至沈家湾水田、西至104国道、北至特种链轮厂相隔道路的地块。同年5月22日三界镇人民政府与嵊州市金龙路桥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园区企业用地协议,将此地块转让给该公司用于码头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