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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经济开发区(浦口街道)
管理委员会文件
嵊开浦〔2014〕74号
嵊州市经济开发区(浦口街道)管委会无证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行动方案
机关各部门,各行政村(社区)、有关单位:
为推进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坚持“属地管理、分类整治、堵疏结合、安全有序”的原则,按照“规范一批、整改一批、过渡一批、取缔一批”的工作思路,对未经审批擅自设立的幼儿园(点)进行全面整治,切实规范办学行为,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由委和教体局联合牵头,结合幼儿园办学许可证摸底、审核、办理工作,重点对园舍建筑质量、消防安全、卫生保健、餐饮食品等情况进行全面的审核评估,并根据评审结果规范一批、整改一批、过渡一批,取缔一批。
(一)规范一批。对符合教育规划和办学条件的,上报教体局核发办学许可证。
(二)整改一批。对符合教育规划、暂不具备办学条件但差距不大、无严重安全隐患且举办者有整改意愿的,由委和中心学校书面告知整改意见,实行限期整改。整改期满经联合验收合格,符合办学条件的,可申请核发办学许可证。
(三)过渡一批。对整治过程中,辖区内幼儿暂属无法安置的,根据实际对整改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幼儿园实行限期过渡。过渡期间,举办者必须签订安全和限期停办承诺书,由开发委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幼儿安全。
(四)取缔一批。对不符合教育规划、办学条件差、安全隐患严重、管理不规范且无法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按照先属地整治、后集中整治的办法,坚决依法取缔。
二、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拟定方案(6月底前)。由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牵头,对区内的无证幼儿园进行全面调查摸底,确保不瞒报、漏报。在汇总全区调查摸底情况的基础上,拟定开发区无证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行动方案。部署召开开发区无证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明确职责要求,落实工作任务。
(二)宣传告知,自行整改(6月底前)。由委牵头,通过发告知书等形式,向举办者、幼儿家长及房东等做好政策宣传工作,重在认识整治工作的必要性和合法性,取得各方对整治工作的配合与支持对符合办学条件的,要配合做好核发办学许可证的相关工作;对差距不大并愿意整改的,会同教体局发放整改通知书;对整改达不到要求但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列入“过渡一批”的幼儿园,与举办者签订安全和限期停办承诺书,并严格落实安全措施;对不愿整改或安全隐患多、差距较大无法整改的,要书面告知停办。
三)属地整治,分类处置(7月底前)。根据前阶段自行整改情况,由委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对本辖区内需要停办的无证幼儿园进行集中一个月的专项整治。在整治过程中,要妥善做好就读无证幼儿园幼儿的分流工作。
(四)联合执法,清理整顿(8月底前)。根据委属地整治情况,向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集中一个月时间,对开发区无证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再予以督促落实,重点是:对申请核发办学许可证的,督查整改情况;前期明确予以停办的,督查停办是否到位、后续措施有无落实;对不符合办学条件且拒不停办的,由开发区和相关部门实行联合执法,依法予以取缔,直至追究举办者的相关责任。
(五)巩固完善,长效管理(9月1日后)。在集中整治的基础上,对开发区无证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回头看”。同时,强化属地管理职能,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对停办、取缔后新出现的无证办园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防止整治后反弹。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无证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为加强组织领导,开发区成立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片办、中心学校负责人为成员的无证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和指导督促专项整治工作。
(二)加强协调配合。要强化责任意识,按照委统一部署,齐抓共管、主动作为、通力协作,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行动、有声势、有成效。开发区将对整治工作实行专项考核,专项整治情况列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
(三)加强综合保障。要坚持“规划引导、堵疏结合”的原则,进一步加大对学前教育的投入,完善幼儿园网点配套,不断扩充本辖区内的优质学前教育资源,并按教育规划引导民办幼儿园规范办学行为,切实解决群众反响强烈的“入园难”问题,努力提供优质、普惠的学前教育服务。同时,在整治过程中,要精心做好幼儿分流入学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嵊州市经济开发区(浦口街道)管理委员会
二O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