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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经济开发区(浦口街道)
管理委员会文件
嵊开浦〔2014〕71号
关于印发开发区(浦口街道)2014年普法
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机关各部门,各行政村:
现将《开发区(浦口街道)2014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嵊州市经济开发区(浦口街道)管理委员会
二O
经济开发区(浦口街道)党政办
嵊州市经济开发区(浦口街道)2014年普法
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2014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经济开发区(浦口街道)中心工作,服务于平安、法治建设,突出“工业强市、实干兴市”工作主线,深入推进“六五”普法规划实施,不断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创新发展,进一步提高全社会法治意识和法治化水平,为经济社会跨越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加强重点内容普法,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一)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理解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奋斗目标,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关于健全社会普法教育机制、增强全民法治观念的新要求,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创新发展。
(二)学习宣传宪法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切实抓好以宪法为统领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学习宣传。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宣传教育,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组织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推动法制宣传教育更好地服务全面深化改革,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三)学习宣传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紧紧围绕推进工业经济转型升级、全面实施“五水共治”等战略部署,积极探索完善法制宣传服务重点工作、重点领域、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建设的工作机制,组织开展“五水共治”、“依法信访”等专项法制宣传活动,继续做好“三改一拆”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工作。
(四)学习宣传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法律法规。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围绕优化保障民生,广泛开展信息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交通治堵、社会保障、社会信用、法律援助、知识产权保护等与民生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促进社会和谐稳定。针对弱势群体权益保护,大力宣传与困难群体、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儿童、残疾人等特定群体利益相关的法律法规。
二、继续深化“法律六进”活动,抓好重点对象普法工作
(五)继续深化“法律进机关”活动。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政府常务会议重大决策法律咨询等制度。组织非人大常委会任命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开展行政执法部门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工作。加强机关法制学习环境建设,健全干部学法档案,形成较为完善的学法用法考试机制,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六)继续深化“法律进乡村”活动。加强农村“两委”干部、党员、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等人员的法制教育培训,依托农村党员远程教育平台、乡镇法制辅导站、村(居)法制宣传栏(窗)、法律图书室(柜)以及法制宣传资料进农村、法律知识讲座进农村等,大力开展适合农民群众特点的法制宣传教育。健全“村(居)法律顾问”制度,提高普法工作实效。针对农村留守人员、社会闲散人员等特殊人群和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开展专项法制宣传活动。
(七)继续深化“法律进社区”活动。加强社区法制宣传队伍和阵地建设,因地制宜创设法制广场、普法电子屏等宣传教育阵地和载体,进一步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社会覆盖面和渗透力。深化“律师进社区”工作,强化送法惠民服务定期联系制度。完善“夕阳红”法制宣传队伍,重点面向老年人、残疾人、青少年、下岗职工、闲散人员、归正人员等群体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八)继续深化“法律进学校”活动。着力推进中小学法制教育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组织开展第四届“法在心中”青少年主题法制宣传活动。坚持课堂教育与社会实践教育相结合,深化“模拟法庭”普法形式,推进青少年法制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强化对闲散青少年、不良行为青少年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
(九)继续深化“法律进企业”活动。落实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法律知识学习制度,健全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考试(考核)机制。开展“法律进市场”活动,加强对各类中介机构、行业协会、社团组织所属人员和从业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按照“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依托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网络,加强外来务工人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体系建设。进一步深化企业法律顾问制度,促进企业依法诚信经营。不断完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保障法律顾问依法参与企业经营管理。
(十)继续深化“法律进单位”活动。完善单位学法制度,积极引导各类单位及社会组织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组织开展形式多样、针对性强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通过举办“开放日”活动、设立公共法制宣传阵地、发放法制宣传品等形式开展公益性法制宣传。
三、加强阵地和载体建设,积极推进法治文化培育
(十一)拓展法治特色阵地。结合越乡法治文化特色,鼓励、引导群众文艺团体、组织和个人打造具有越乡文化特色的法治文艺精品,组织优秀法治文艺节目展演。结合“法律六进”活动示范点和法治文化示范点创建,培育一批法律知识丰富、参与互动性强、适合不同层次对象的普法教育阵地示范点,使其成为传播法治文化的重要阵地。
(十二)加大主题宣传力度。结合全国法制宣传日、重要时间节点、法律法规实施纪念日等,推进各类部门法的宣传教育。精心组织“五水共治•法治同行”主题宣传月活动、“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企业行”法制宣传主题活动、依法信访集中宣传月活动,打造富有特色的法治文化。
四、建立完善普法教育体制机制,夯实法制宣传教育基础
(十三)完善普法教育领导体制。坚持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政协支持的普法教育领导体制,强化普法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建立普法教育年度任务分解和成员单位年度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述职报告制度。
(十四)完善社会化普法教育工作机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原则,落实部门普法教育职责,健全完善群团组织和行业组织的普法教育协调协作机制,建立健全大众传媒履行公益普法社会责任制度。建立健全领导小组会议、成员单位报告工作等议事制度。加强普法联络员工作机制建设,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广泛参与的社会化普法教育工作合力。积极探索市场化、项目化普法教育工作模式,着力构建布局合理、类别丰富、覆盖面广的普法项目体系。
(十五)加强普法教育队伍建设。加强普法办自身建设,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切实履行好组织、协调、检查、监督职能。发挥普法联络员队伍、普法志愿者、基层司法行政专业力量作用,动员鼓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普法教育。开展普法讲师团成员巡回宣讲活动,加强对“夕阳红”法制宣传队、法制副校长(辅导员)、乡村(社区)法律顾问、“六五”普法联系点等的工作指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