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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黄泽镇人民政府文件
泽政〔2014〕50号
关于进一步推进黄泽镇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的通知
各工作片(办)、行政村(居)、企事业单位:
黄泽镇自开展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以来,在各企业和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创建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对照目标任务,差距很大,为进一步做好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市安监部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总体部署,坚持“全面推进、分类实施、严格考核、注重质量”的原则,突出重点,以点带面,进一步完善标准化考评办法,严格考评要求,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使企业安全管理和事故防范能力明显增强,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二、工作目标
至2014年年底,实现规上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率达100%。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7月底前)
根据按照《嵊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嵊政〔2013〕74号)要求,制定标准化实施方案,明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实际,采取召开推进会、示范带动、上门指导等形式,对企业做好标准化宣传发动工作;帮助企业结合自身实际,制订本企业标准化创建实施方案,积极开展创建工作。
(二)创建评审阶段(11月底前)
规上企业对照标准化创建行业标准扎实开展创建工作。各企业要从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整改生产现场安全隐患两方面入手,开展标准化创建工作,促进创建工作扎实开展。镇安监站将对企业标准化创建工作进行全程跟踪指导,加强与评审单位和咨询机构的横向联系,对评审中提出的问题,督促企业及时完成整改。
(三)总结提高阶段(12月底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