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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嵊州市燃气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确保我市燃气设施安全运行,有效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做好城市燃气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浙建城[2014]30号)和市安委办工作要求,我局将组织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现将工作方案安排如下:
一、检查时间
二、检查对象
1.液化气储配站8家:嵊州市煤气公司(禹溪村)、嵊州市燃气公司(开发区下元塘)、嵊州市城西液化气储配站(新市)、嵊州市嵊大能源有限公司(甘霖镇)、嵊州市长乐液化气储配站(长乐镇下曹村口)、嵊州市石璜液化气储配站(石璜镇下桥头)、嵊州市崇仁煤气有限公司(崇仁镇马仁村)、星光液化气储配站(三界镇下市头)
2.管道燃气1家:嵊州市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上杨村)
三、参加检查单位及人员
建设局、安监局、质监局、消防大队、城管执法局等部门有关人员。
四、检查内容
1.燃气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方面;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建立和健全方面;
3.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劳动纪律、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方面;
4.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方面;
5.燃气应急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方面;
6.各类设施设备的运行管理方面;
7.燃气防泄漏方面:请昆仑燃气公司派检修车辆携液化气检漏仪器配合对储配站进行检查。
五、检查路线
21日:市建设局8:30集合出发→嵊州市城西液化气储配站(新市)→嵊州市嵊大能源有限公司(甘霖镇)→嵊州市长乐液化气储配站(长乐镇下曹村口)→嵊州市石璜液化气储配站(石璜镇下桥头)→嵊州市崇仁煤气有限公司(崇仁镇马仁村)
22日:市建设局8:30集合出发→嵊州市煤气公司(禹溪村)→星光液化气储配站(三界镇下市头)→嵊州市燃气公司(开发区下元塘)→嵊州市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上杨村)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充分认识开展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重要性,将其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首要任务,加强领导,周密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各燃气生产经营企业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法人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的责任,认真组织好本单位的自查和整改工作。
2.突出重点,深入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挂牌督办、跟踪落实。对于拒不整改的或者整改不力的,要依法严肃处理。
嵊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