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科室、大队、站:
《嵊州市环保局2014年行风建设实施意见》已经局党组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嵊州市环境保护局
2014年3月19日
嵊州市环保局2014年行风建设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推进环保行风建设工作,全力以赴改进作风,持之以恒纠风提效,逐步扭转环保系统行风评议排名滞后的局面,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主线,以提升群众满意度,扭转环保行风评议被动局面为目标,以切实整改问题为导向,以改善社会公众身边环境质量作为切入点,以解决问题为突破口,充分体现出环保系统教育实践活动和行风建设的实效。
二、工作目标
积极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五水共治”战略部署,全力落实环保工作各项目标任务,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更大力度纠风提效,以改善群众身边环境质量作为行风建设的切入点和突破口,踏实推进、稳步提升行风评议成效,确保实现“摆脱末一位,力争升两位”的工作目标。
三、重点任务和责任分工
(一)让群众看到环保的行动
1.加大污染治理力度。全面深化“四大行业”为重点的企业污染整治工作,建立长效治理机制,切实减少污染物排放。大力实施大气污染治理措施,建立有效的城市扬尘、垃圾焚烧等集中整治和协调联系机制,实现区域联防联治,逐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完成上级下达目标。做好“五水共治”战略部署及河长制相关组织和配合保障工作,确保市政府民生实事工作中大气污染治理和治水治污任务的完成。(责任单位:污防科,配合单位:监察大队)
切实提升固废监管水平,完善固废产生和处置台帐管理,实现危废监管全覆盖、全天候、全流程。深入实施工业污泥“五统一”工作机制,加强进口废物和危化品监管,推进工业污泥治理工作,加快固废处置等工程建设进度,提升区域规范处置能力。(责任单位:固废中心)
2.加强环境监管工作。坚持“严查、严管、严罚”标准,完善环境执法工作实施意见,制订企业污染源现场监察工作规范,积极有为、主动出击,加强污染企业日常巡查、监督检查工作,认真应用好移动执法平台。探索实践环境监管规范化、网格化和精细化。(牵头单位:监察大队)
坚持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态度,有案必查、违法必究,开展各类专项执法行动,配合做好市、县联动执法,加强环保、公安、检察、法院的环境司法衔接机制建设,查处违法行为“快查、快处、快移”,做到违法行为没查清不放过、不处罚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全面公开处罚决果,善用社会舆论监督和公众监督,在全社会营造环保刚性执法态势,倒逼企业增强环保主体意识。(责任单位:监察大队、法规科)
3.推进实施简政放权。进一步在项目审批“减、放、转”上提升空间,实行环评审批属地管理制度,对基本不产生环境影响、不扰民的项目予以免除审批手续,对产业转型升级、政府投资的重大基础建设项目开设绿色通道。加大便民利民制度建设,提高审批服务质量和行政效率,使服务对象少跑腿,力争不跑腿,为企业排忧解难,为群众提供更多便利,拓展实施环保审批服务代理制。(责任单位:管理科)
4.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加强环境信访投诉处置工作,以 “抓一线、促全面”为指导,继续深化环境信访“五查”工作法,理顺机制、规范程序,提高信访受理、处置和结果反馈的群众工作水平,注重民情平台、网络舆情等投诉信息收集,加快投诉受理系统与移动执法平台的衔接,实现信访投诉“快办、快复、快结”。发现违法行为立即转入办案程序,不得姑息纵容,及时公布违法情况和合法合理的处置结果。(责任单位:监察大队)
坚持执行局领导带班值周巡查等制度,组织开展夜间巡查、节假日突击抽检,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区域、行业和企业开展重点检查,严肃快速地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加强与气象部门沟通,及时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启动应急预案,强化各项处置措施。(牵头单位:监察大队)
(二)让群众听到环保的声音
1.加强信息公开。深入实施“阳光工程”,按上级规定,加大行政许可、环境质量、执法监管、办案处罚、环境事故、监控数据等环境信息公开力度,重点推进企业环境信息和行政处罚案件公开工作,积极响应群众对环境信息的公开要求,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和参与权。(牵头单位:办公室,配合单位:法规科、监控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