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为加强本市“河长制”工作的信息沟通,落实信息报送工作,根据曹娥江省级河长联系部门省水利厅《曹娥江“河长制”信息报送制度》(浙水河[2014]9号)规定及绍兴市级河长联系部门绍兴市环保局要求,决定建立本市曹娥江“河长制”信息报送制度,有关报送办法通知如下:
一、“河长制”信息报送由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负责。各成员单位按要求及时将信息报送联席会议办公室,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汇总后报上级河长联系部门。
二、信息报送内容。包括全市相关重点项目完成情况表、剡溪江、澄潭江沿线相关污染源治理完成情况表、境内5条主要河流沿线生活污染源治理完成情况表,及相关“河长制”管理工作总结及计划。
三、建立信息员联络制度。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明确信息报送人员,按规定及时报送信息。逾时由市委办负责催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