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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科学技术局文件
嵊科技〔53〕号
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开展“履职约谈”
专项活动的通知
局领导、各科室及事业单位负责人: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强化和落实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深入推进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根据市委办《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开展“履职约谈”专项活动的通知》(嵊市委办发〔2014〕132号)精神,决定组织开展“履职约谈”专项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一)签订责任认领书
为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党组织班子成员的主体责任,局党组与班子成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领书》,明确各位班子成员的责任范围(包括重点工作任务、分管单位、责任人员)、责任内容、履职要求及责任追究等事项。
(二)开展履职约谈
1.约谈范围
局主要负责人约谈我局市管副科级领导干部;局班子成员约谈分管科室、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
2.约谈程序及内容
(1)了解掌握被约谈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思想认识和工作情况;
(2)向被约谈人宣讲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形势和任务;
(3)指出被约谈人所在单位及个人在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并提出改进的要求意见。
(4)被约谈人提出整改措施;
(5)约谈人和被约谈人在《履职约谈记录表》上签字背书。
二、活动安排
履职约谈原则上每季度一次,今年的履职约谈要求在11月中旬至12月中旬完成。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落实主体责任“履职约谈”专项活动,是市委贯彻中央和上级党委工作要求、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的重要措施,全体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开展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扎实做好各项工作。
(二)上下联动,精心实施。各级领导干部要与责任对象加强联系沟通,共同推进相关工作,形成上下联动的良好工作氛围。纪检组要根据本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组织协调工作,结合单位实际制订完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领书》,确保活动有序开展。
(三)注重结合,力求实效。各级领导干部要科学安排工作,将签订认领书和履职约谈活动有机结合起来,提高工作实效,促进责任对象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深入推进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附件:1.《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领书》范本
2.《嵊州市履职约谈记录表》
嵊州市科技局
2014年11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