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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嵊州市经济开发区(浦口街道)工作委员会文件
嵊开浦委〔2014〕123 号
关于经济开发区(浦口街道)社会治理信息
采集上报“以奖代补”实施办法
各行政村(社区)、企事业单位:
现将《关于经济开发区(浦口街道)社会治理信息采集上报“以奖代补”实施办法》经党工委研究;同意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1.经济开发区(浦口街道)社会治理信息采集员考核办法
2.经济开发区(浦口街道)社会治理信息采集员名
中共嵊州市经济开发区(浦口街道)工作委员会
抄送:市综治办
经济开发区(浦口街道)党政办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充分调动基层群众参与社会治理和平安建设积极性,推进基层社会管理综合信息系统与“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有效并轨运行,促进治保调解员和网格专管员、信息采集员队伍建设,及时准确采集上报处理信息,建立健全信息采集、录入、报送、流转、处置、反馈机制,从源头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提升基层社会治理和平安建设信息化水平。现根据嵊市委办发〔2014〕91号《嵊州市社会治理信息采集上报“以奖代补”实施办法》文件要求,结合开发区(浦口街道)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章 信息采集员选用条件和要求
第二条 信息采集员由具有较高文化水平,一定组织协调能力、较强群众工作能力、较强工作责任心,且长期驻村(社区)的治保主任或调解主任担任,由村(社区)推荐,管委会审批同意,并报市综治办备案。
第三条 在村(社区)实行“三员合一”,即治保主任或调解主任兼任信息采集员和网格专管员,专门负责社会治理信息采集录入、基层社会管理综合信息系统、矛盾纠纷调解和“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等工作。
第四条 信息采集员要主动收集各类社会治理信息,并牵头负责,即时将有效信息录入到基层社会管理综合信息系统;积极调处一般社会矛盾纠纷,调处率达到100%;组织开展平安宣传活动;配合做好其他综治平安工作。
第五条 信息录入有难度的行政村(社区),可由管委会里指定人员进行帮助录入。
第三章 信息采集范围
第六条 信息采集分为矛盾纠纷、公共安全、重点人员、其他四大类。
1.矛盾纠纷类:主要包括民族宗教、军转干部和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征地拆迁、建筑工程质量、物业管理、土地矿产山林水利界线权属;经济活动、劳资关系、企业改制、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以及司法行政执法活动;中小学校、干部作风、村(社区)务管理;农村(社区)土地承包、农村(社区)集体“三资”及农民负担;婚姻家庭邻里、医患关系等领域的矛盾纠纷信息。
2.公共安全类:主要包括“三改一拆”、“五水共治”、环境污染等领域各类事件苗头性信息;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交通安全等各类事故隐患;盗窃、抢夺、抢劫、卖淫嫖娼、赌博、毒品、黑恶势力等各类刑事治安案件线索。
3.重点人员类:主要包括社区矫正、刑满释放人员、精神病人员、吸毒人员、重点青少年、重点上访人员、邪教人员、危险品从业人员等重点人员可能存在违法违规行为、重大隐患、引发不稳定事件的信息。
4.其他类:主要包括本辖区内其他可能会导致影响社会和谐稳定或产生一定伤亡及危害的各类事件信息。
第四章 信息采集、报送和处理
第七条 信息采集员要每周定期走访网格成员,积极摸排、收集各类信息,认真分析、核实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及时录入基层社会管理综合信息系统。对紧急信息和重大信息先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报送管委会综治办,再及时补录到信息系统。
第八条 信息采集员要在第一时间处理信息,化解各类不稳定因素;对本级难以解决的或需上级部门解决的,要通过信息系统上报到管委会综治办。
管委会综治办要实时对信息采集员上报的未处理信息进行分析研判,由综治办主任或专职副主任采用纸质、电子派单等形式进行分流交办,落实相关单位办理;对需上级部门解决的通过信息系统上报到市综治办。
管委会综治办对交办事项明确办理期限,跟踪进展情况,对逾期没有办结的责任单位进行督查通报,确保事项及时有效处置,同时对处理结果通过信息系统逐级反馈给信息采集员。
第九条 管委会综治办要在每月下旬组织召开信息采集员工作例会,汇总信息,交流经验,部署工作,培训业务等。同时要落实管委会信息系统专管员,做好管委会信息系统信息录入、更新、处理工作,指导、督查、考核信息采集员日常工作,实时掌握村(社区)系统信息采集录入等情况,确保信息系统数据录入准确、完整、全面、动态。
第五章 奖励和责任追究
第十条 对信息采集员实行基础奖励和绩效奖励,在年终统一考核发放。
信息采集员基础奖励根据各行政村(社区)工作实际按每年每人1500元标准执行,对考核不合格的信息采集员减半执行。
绩效奖励由管委会综治办在年终对信息采集员进行考核评比,重点奖励优秀信息采集员,优秀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总人数的30%内,优秀信息采集员将给予适当的绩效奖励。
对信息采集上报不完整、不及时、弄虚作假被市综治办通报或被省、绍兴市明查暗访发现扣分的,则不发放基础奖励资金,也不纳入评优对象。
对管委会指定的信息录入员,根据信息录入的工作情况给予适当的资金补助。
第十一条 管委会综治办定期不定期地检查核实信息采集、录入、报送、处理情况。
对发生重大信息录入报送到管委会综治办或发生重大信息倒流等情形并造成较大影响的,每次扣发事发村(社区)信息采集员基础奖励的5%。对发生重大信息没有录入报送到管委会综治办并造成群体性事件或重特大影响的以及被市级以上部门明查暗访中通报批评扣分等情形的,每次扣发事发村(社区)信息采集员基础奖励的10%,并取消当年度村(社区)社会服务管理站和信息采集员评优资格。
第六章 经费监管
第十二条 信息采集员奖励经费由管委会综治办统筹管理使用,专款专用,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监督。
第十三条 村(社区)信息采集员连续两年被评为不合格的或不再担任治保主任、调解主任的,自动取消信息采集员资格,并不再予以该项奖励。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管委会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1:
经济开发区(浦口街道)社会治理信息采集员考核 办 法
经济开发区(浦口街道)信息采集员考核按百分制进行考核,总分为100分,按每月信息采集上报和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评分,在年底进行汇总,70分以下为不合格;70分-80分为合格;80分至90分为良好;90分至100分为优秀。
1、无故不参加工作例会的,每次扣3分。
2、信息上报录入不及时的,每次扣2分;上报录入不完整的,每处扣1分。
3、不参与矛盾纠纷调处的,每件扣2分;参与矛盾纠纷调处,但没有尽职尽责的,每件扣1分。
4、对各类社区矫正人员、邢满释放人员、精神病人员、吸毒人员、重点青少年、重点上访人员、邪教人员等重点人员情况底数不清的,每类人员扣2分;
5、所属行政村(社区)平安“三率”抽查考核标准为:群众平安建设参与率达到60%、安全感满意度达到95%、知晓率达到90%(标准以上的包含标准本数,标准以下的不包含标准本数)。三项都达到标准以上的,加5分;其中有一项未达到标准以上的,加2分;有二项在标准以下的,减2分;三项均在标准以下的,减5分;“三率”考核以省、绍兴市、市、管委会综治办考核得分为准。
6、未组织、参与“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相关活动的,扣5分;不经常组织、参与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相关活动的,扣3分。
7、在完成信息采集和报送的基础上,按照信息量的多少、上报的质量、完善的程度等情况,在年底统一进行排名,第一名加10分;第二名,加5分;第三名,加3分。
8、综治、平安、维稳工作被市通报批评的,每次扣10分;被绍兴市通报批评的,每次扣20分;被省通报批评的,每次扣30分;被市推广、肯定工作经验或典型的,加10分;被绍兴市推广、肯定工作经验或典型的,加20分;被省推广、肯定工作经验或典型的,加30分;同一事项,被重复推广肯定或批评的,以最高分值进行加减。
9、未完成管委会综治办或管委会社会服务管理中心交办的事项的,每次扣5分。
附件2:
嵊州市村(社区)社会治理信息采集员名单
序 号 | 姓 名 | 出生年月 | 政治面貌 | 学 历 | 联系电话 | 所在村(社区) | 兼任职务及 任职年数 | 备 注 |
1 | 叶小羊 | 67.5 | 高中 | 83652827 | 东郭 | 调解主任 2 | ||
2 | 74.6 | 初中 | 13116853688 | 前园 | 调解主任 4 | |||
3 | 丁小元 | 53.9 | 党员 | 小学 | 13858567629 | 宕头 | 调解主任 4 | |
4 | 宋云海 | 78.11 | 初中 | 15067558266 | 曹家洋 | 调解主任 4 | ||
5 | 卢展云 | 68.10 | 党员 | 高中 | 13605859430 | 莲塘 | 调解主任 10 | |
6 | 喻柏忠 | 62.2 | 党员 | 高中 | 13094613007 | 下中西 | 调解主任 4 | |
7 | 金明 | 81.1 | 党员 | 高中 | 13758537937 | 谢慕 | 调解主任 2 | |
8 | 杨培良 | 59.7 | 党员 | 初中 | 13587368378 | 上杨 | 调解主任 4 | |
9 | 72.5 | 初中 | 18367502228 | 黄塘桥 | 调解主任 2 | |||
10 | 高 明 | 74.7 | 高中 | 13506759929 | 花田 | 调解主任 7 | ||
11 | 喻永翔 | 71.5 | 大专 | 13456524915 | 五合 | 调解主任 4 | ||
12 | 林 峰 | 74.11 | 党员 | 初中 | 13857550544 | 三星 | 调解主任 7 |
嵊州市村(社区)社会治理信息采集员名单
序 号 | 姓 名 | 出生年月 | 政治面貌 | 学 历 | 联系电话 | 所在村(社区) | 兼任职务及 任职年数 | 备 注 |
1 | 章炜锋 | 80.9 | 初中 | 15167555570 | 大鞍银村 | 调解主任 6 | ||
2 | 魏剑波 | 70.10 | 高中 | 13567594848 | 周家坂 | 调解主任 4 | ||
3 | 俞国满 | 72.4 | 初中 | 13588522569 | 王明堂 | 调解主任 4 | ||
4 | 张建龙 | 76.12 | 党员 | 初中 | 13757533755 | 浦口 | 调解主任 6 | |
5 | 屠高云 | 79.5 | 初中 | 13758593212 | 屠家埠 | 调解主任 3 | ||
6 | 丁克强 | 50.9 | 初中 | 15325249665 | 故江 | 调解主任 6 | ||
7 | 茹军贤 | 64.3 | 初中 | 13858555000 | 多仁 | 调解主任 6 | ||
8 | 王中江 | 64.10 | 初中 | 13575561537 | 五莲 | 调解主任 3 | ||
9 | 蒋樟茂 | 60.5 | 党员 | 初中 | 13429521985 | 新建 | 调解主任 3 | |
10 | 王军尧 | 63.11 | 党员 | 初中 | 13515756477 | 棠头溪 | 调解主任 6 | |
11 | 徐建兴 | 74.6 | 党员 | 大专 | 13735380506 | 浦东 | 调解主任 6 | |
12 | 茹剡民 | 52.3 | 党员 | 中专 | 13705852715 | 沈茹新村 | 调解主任 3 |
嵊州市村(社区)社会治理信息采集员名单
序 号 | 姓 名 | 出生年月 | 政治面貌 | 学 历 | 联系电话 | 所在村(社区) | 兼任职务及 任职年数 | 备 注 |
1 | 吴伯中 | 67.12 | 高中 | 13575536684 | 浦南 | 调解主任 3 | ||
2 | 王庆卫 | 54.2 | 初中 | 13157501817 | 蒋林头 | 调解主任 3 | ||
3 | 娄小武 | 62.1 | 初中 | 13357591051 | 东江 | 调解主任 3 | ||
4 | 叶茂祥 | 69.6 | 党员 | 初中 | 13735388097 | 大屋 | 调解主任 10 | |
5 | 尹福良 | 73.9 | 党员 | 初中 | 13857577374 | 上江 | 调解主任 6 | |
6 | 周传江 | 63.5 | 党员 | 高中 | 13806763103 | 四明 | 调解主任 3 | |
7 | 叶宏斌 | 69.10 | 党员 | 大专 | 13735238666 | 东联 | 调解主任 6 | |
8 | 盛恒开 | 75.1 | 初中 | 13588523675 | 珠溪 | 调解主任 3 | ||
9 | 魏桂祥 | 67.2 | 党员 | 初中 | 18767581977 | 东俞 | 调解主任 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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