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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嵊州市崇仁镇委员会文件
崇委〔2014〕132 号
中共崇仁镇委员会 崇仁镇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片、局(办、中心),各行政村、企事业单位:
为加快推进崇仁镇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内房屋登记发证工作,结合《关于加快推进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登记发证工作的指导意见》(绍兴市委办发〔2014〕50号)和《嵊州市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意见》(嵊市委办发〔2014〕130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成立崇仁镇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吕洪锋
副组长:沈松祥
成 员:史华英、王承操、蒋岩兴、金国华、周江勇、
黄军良、裘洁峰、葛菊生、张平园、李祥华、
费鼎杰、吕德君、吴辉辉、高利永、王晓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崇仁镇建设局,沈松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高利永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办公室成员: 吴辉辉、裘荣超、魏邢莹、马跃进、王晓栋、张诗国、周信冠、孙家庆、裘裕炎、钱灿、刘林波、各驻村指导员。
办公室主要负责相关村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登记发证过程中的工作业务指导、疑难问题的会审和联审结果出现申诉的会审工作以及农房登记发证的其它相关工作。
中共嵊州市崇仁镇委员会嵊州市崇仁镇人民政府
2014年11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