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绍兴市 > 嵊州市 > 正文

关于开展长乐镇科技型企业及限上贸易服务业统计工作考核的通知

2021-06-03 嵊州市 收藏
朗读

嵊州市长乐镇人民政府文件

 

长政〔2014〕 110 号


 

各科技型企业及限上贸易服务业:

为积极推进统计基层规范化建设,提升基层统计服务能力,保障源头统计数据真实可信,增强责任感,决定对长乐镇科技型企业及限上贸易服务业统计工作进行考核。考核办法见附件。

附件:长乐镇关于科技型企业及限上贸易服务业统计工作考核办法

一四年九月十六日

 

 

 

 

 

 

主题词:


抄送:


  

附件

长乐镇关于科技型企业及限上贸易服务业统计工作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科技型企业及限上贸易服务业统计工作,提升科技型企业及限上贸易服务业统计能力,保障源头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范围:辖区内所有科技型企业及限上贸易服务业。

二、考核内容:统计组织建设、统计业务工作、统计法制、统计保障等四个方面。

(一)统计组织建设。包括统计工作岗位的设置,专(兼)职统计人员配备,统计职责设定,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二)统计业务工作。包括统计数据采集与上报,统计数据审核,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设置,统计资料管理,参加培训等情况。

(三)统计法制。包括统计法制宣传,统计保密等情况。

(四)统计保障。包括统计工作组织领导,统计信息网络建设,统计办公条件及经费保障等。

三、考核标准:详见附件1:《长乐镇科技型企业及限上贸易服务业统计工作考核标准》

四、考核时间:考核工作一年一次,首次开展时间为2014年。具体时间为当年年底。

五、考核结果与奖惩: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95分以上为优秀、85分以上为良好、70分以上为及格、70分以下为不及格。被评为优秀的,给予适当奖励,不合格的将予以内部通报批评。

六、考核程序:企业自评,各企业根据本办法要求,开展自查自评工作,填写《企业统计工作考核评分表》(见附件2)。报送镇统计分局。由镇统计分局审核评定。

附件:1.长乐镇科技型企业及限上贸易服务业统计工作考核标准

      2.长乐镇科技型企业及限上贸易服务业统计工作考核评分表


附件⑴

长乐镇科技型企业及限上贸易服务业统计工作考核标准

 

考核内容

分值

计分标准

统计组织建设

(10)

()职统计人员配备

7

配备专()职统计人员的,计7分,无统计人员的,不计分。

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3

从业人员有统计从业资格的,计3分。没有的,不计分。

统计业务工作

(70)

统计数据采集与上报

20

1、按制度要求及时、完整提供统计资料,依法依规完成统计任务的计15分。2、及时核查和认真回复上级统计机构的查询,计5分。

统计数据审核

10

认真进行网上直报数据审核,并及时改整发现问题的,计10分。

原始记录和统计台帐设置

20

1、按规定建立统计台帐,统计台帐以原始记录或基层报表为依据,计15分。2、原始数据和电子台帐保留纸介质资料的,计5分。

统计资料管理

10

1、网上直报的纸质打印、单位盖章、签字保存的计5分。2、原始记录、统计台帐及时归档保存的,计5分。

统计业务培训

10

积极参加上级统计部门举办的培训和统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的,计10分。

统计法制

(10)

统计法制宣传

3

积极参加统计法制宣传的,计3分。

统计检查

4

配合上级统计部门开展巡查、稽查、自查的,计4分。

统计保密

3

建立统计资料采集、处理、传输、存储、使用、保管过程的保密制度的,计3分。

统计保障

(10)

统计工作组织领导

4

统计工作列入企业领导负责的,计4分。

统计办公条件经费保障

6

统计工作有办公场所及配备办公设备、经费保障的,计6分。


附件⑵

长乐镇科技型企业及限上贸易服务业统计工作

考核评分表

 

考核内容

分值

自评分

镇统计分局

审核分

统计组织建设

(10)

()职统计人员配备

7

 

 

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3

 

 

统计业务工作

(70)

统计数据采集与上报

20

 

 

统计数据审核

10

 

 

原始记录和统计台帐设置

20

 

 

统计资料管理

10

 

 

统计业务培训

10

 

 

统计法制

(10)

统计法制宣传

3

 

 

统计检查

4

 

 

统计保密

3

 

 

统计保障

(10)

统计工作组织领导

4

 

 

统计办公条件经费保障

6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绍兴市 > 嵊州市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chengzhoushi/20210603/228063.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