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嵊州市财政局文件
嵊财监(2014)209号
关于开展2014年度财政支出项目
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项目资金的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嵊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嵊州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嵊政办[2006]161号)和嵊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市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工作考核细则的通知》(嵊财绩效[2012]57号)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14年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现将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范围:
1.2014年度预算安排财政专项资金的项目,包括年中调整和追加项目,项目单位均应按规定和要求进行绩效评价。
2.财政部门要求上报的项目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二、评价机构:
本次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由主管部门负责对部门本级项目或所属单位项目进行自评。部门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采取聘请专家、委托具有相应资格中介机构、部门自已组织评价工作组等多种方式开展绩效评价,确保项目绩效评价质量。
三、评价方法:
评价主要采取座谈、询问查证、问卷调查和集中评议等方法。
1.座谈法:听取项目单位的情况介绍和对项目的政策建议,了解、掌握项目实施和绩效情况。
2.询问查证法:现场向项目单位以书面、口头形式,查阅、核实项目资料是否真实、合理,对项目绩效做出初步评判。
3.问卷调查法:对被抽查企业设置问卷进行调查,分析所取得的样本数据,从而推断确定目标群体的满意度,进而评价本项目取得的效果。
四、评价的基本内容及指标、标准:
评价机构应根据具体项目的特点,对项目决策情况、项目管理情况、项目绩效情况(包括项目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等内容进行评价。
评价指标分为项目决策指标、项目管理指标和项目效益指标三大类。项目决策指标分设项目目标、决策过程、资金分配方案或标准等二级指标。二级指标下设三级、四级指标,三级、四级指标主要有目标的明确性、目标的合理性、决策依据的充分性、决策过程的透明度、资金分配的合理性等。项目管理指标分设资金到位、资金管理、组织实施等二级指标。二级指标下设三级、四级指标,三级、四级指标主要有资金到位率、资金使用的相符性和合规性、会计信息质量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制度的健全性和执行的有效性等。项目效益指标一般分设项目产出、项目效果等二级指标。二级指标下设三级、四级指标,三级、四级指标主要有项目产出数量和质量、产出成本、项目验收的有效性、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社会效益等。
上述三大类指标分值总分为100分。项目效益指标权重不得低于55分,具体指标分值由主管部门根据项目特点和完成目标重要性设定。
五、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格式:
各主管部门完成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后,应按照浙江省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样式撰写绩效自评报告。绩效评价报告文字部分应着重反映:①项目基本概况。对项目组织管理情况、资金落实情况、实际支出情况和财务管理状况等做出说明;②项目绩效及评价结论。对项目目标完成、目标结果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等情况进行分析说明。并给出相应的评价等次(95分以上为优秀、85分以上为良好、60分以上为合格、60分以下不合格);③评价发现的问题。④相关意见与建议。对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改进意见;也可对项目的设定、政策以及财政扶持政策、财政工作等方面提出建议和意见。
六、工作要求:
1.成立评价工作小组。对按规定需要绩效自评的项目,各主管部门应认真落实工作责任,按项目成立评价工作小组,专人负责具体绩效评价工作。
2.时间要求。在
3.其他要求。评价报告统一使用A4纸打印、装订。提交评价报告时,需同时报送书面和电子文本,两者内容必须一致。书面文本一式二份。一份上报,一份留存。
联系电话:83331036、83330089
附件:财政部门要求上报绩效评价报告项目表
嵊州市财政局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
嵊州市财政局办公室 2014年11月13日印发
2014年绩效自评报告项目表(附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