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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年度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

2021-06-03 嵊州市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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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财政局文件

嵊财监(2014)209号


关于开展2014年度财政支出项目

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项目资金的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嵊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嵊州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嵊政办[2006]161号)和嵊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市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工作考核细则的通知》(嵊财绩效[2012]57号)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14年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现将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范围:

1.2014年度预算安排财政专项资金的项目,包括年中调整和追加项目,项目单位均应按规定和要求进行绩效评价。

2.财政部门要求上报的项目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二、评价机构:

本次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由主管部门负责对部门本级项目或所属单位项目进行自评。部门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采取聘请专家、委托具有相应资格中介机构、部门自已组织评价工作组等多种方式开展绩效评价,确保项目绩效评价质量。

三、评价方法:

评价主要采取座谈、询问查证、问卷调查和集中评议等方法。

1.座谈法:听取项目单位的情况介绍和对项目的政策建议,了解、掌握项目实施和绩效情况。

2.询问查证法:现场向项目单位以书面、口头形式,查阅、核实项目资料是否真实、合理,对项目绩效做出初步评判。

3.问卷调查法:对被抽查企业设置问卷进行调查,分析所取得的样本数据,从而推断确定目标群体的满意度,进而评价本项目取得的效果。

四、评价的基本内容及指标、标准:

评价机构应根据具体项目的特点,对项目决策情况、项目管理情况、项目绩效情况(包括项目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等内容进行评价。

评价指标分为项目决策指标、项目管理指标和项目效益指标三大类。项目决策指标分设项目目标、决策过程、资金分配方案或标准等二级指标。二级指标下设三级、四级指标,三级、四级指标主要有目标的明确性、目标的合理性、决策依据的充分性、决策过程的透明度、资金分配的合理性等。项目管理指标分设资金到位、资金管理、组织实施等二级指标。二级指标下设三级、四级指标,三级、四级指标主要有资金到位率、资金使用的相符性和合规性、会计信息质量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制度的健全性和执行的有效性等。项目效益指标一般分设项目产出、项目效果等二级指标。二级指标下设三级、四级指标,三级、四级指标主要有项目产出数量和质量、产出成本、项目验收的有效性、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社会效益等。

上述三大类指标分值总分为100分。项目效益指标权重不得低于55分,具体指标分值由主管部门根据项目特点和完成目标重要性设定。

五、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格式:

各主管部门完成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后,应按照浙江省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样式撰写绩效自评报告。绩效评价报告文字部分应着重反映:①项目基本概况。对项目组织管理情况、资金落实情况、实际支出情况和财务管理状况等做出说明;②项目绩效及评价结论。对项目目标完成、目标结果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等情况进行分析说明。并给出相应的评价等次(95分以上为优秀、85分以上为良好、60分以上为合格、60分以下不合格);③评价发现的问题。④相关意见与建议。对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改进意见;也可对项目的设定、政策以及财政扶持政策、财政工作等方面提出建议和意见。

六、工作要求:

1.成立评价工作小组。对按规定需要绩效自评的项目,各主管部门应认真落实工作责任,按项目成立评价工作小组,专人负责具体绩效评价工作。

2.时间要求。在20141210前,各主管部门应将要求上报的项目绩效评价报告等上报给市财政局绩效管理科。原计划11月底前不能完成的要求上报绩效报告的项目,按项目实际进度进行绩效评价,按规定时间上报绩效自评报告,其它项目,在项目完成后进行绩效评价。财政部门将根据各主管部门报送的绩效评价报告,严格对照《2014年市级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评细则》的要求对部门绩效自评工作进行抽评、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市委、市政府对部门工作目标责任制--财政资金绩效管理的考核。

3.其他要求。评价报告统一使用A4纸打印、装订。提交评价报告时,需同时报送书面和电子文本,两者内容必须一致。书面文本一式二份。一份上报,一份留存。

联系电话:8333103683330089

附件:财政部门要求上报绩效评价报告项目表

        

                                      嵊州市财政局

                                       2014年11月13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                                

嵊州市财政局办公室                      20141113日印发

2014年绩效自评报告项目表(附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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