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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嵊州市支行
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公布中国人民银行嵊州市支行(以下简称嵊州市支行)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的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本报告中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
第一部分: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2014年,嵊州市支行按照市政府和上级行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落实市政府及上级行工作要求,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按照嵊州市支行政务公开有关制度,严格履行信息公开审批程序,落实专人对拟公开的信息开展保密性、规范性、合法性等要素审核,确保了公开信息的规范。
二、构建监督网络。把政务信息公开作为提供金融信息、服务社会公众、促进阳光行政的重要载体,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通过公开投诉举报电话、受理12345市长公开热线电话、办理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等,积极拓宽外部监督渠道。
三、促进工作结合。把政府信息公开与创新金融服务、依法行政、金融宣传、反腐倡廉等工作结合起来,在业务工作上充分体现政务公开的要求,发挥政务公开的综合效应。建立政务公开与行务公开、党务公开的联动机制,促进对内公开与对外公开的紧密结合。
四、拓展公开形式。围绕基层央行履职重点,增强主动宣传、主动公开意识,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在新闻媒体开展相关业务宣传,增进社会公众对人民银行业务和政策的了解,有效拓宽了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第二部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
2014年嵊州市支行信息公开的内容,主要是最新出台的信贷政策,以方便企业、民众了解和咨询。
二、信息公开方式
嵊州市支行主要是在政府指定的网站上公开政府信息。
第三部分: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情况
2014年嵊州市支行没有在网上发布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信息。
第四部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
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4年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嵊州市支行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审查机制和程序,明确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金融信息,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威胁个人、单位安全事项等金融信息不予公开(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五部分: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嵊州市支行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
第六部分: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的
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嵊州市支行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的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第七部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
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由于工作职能比较特殊等方面的原因,嵊州市支行公开的信息数量还比较少。今后,嵊州市支行要关注各部门、公众对嵊州市支行信息公开的需求,把信息公开工作做得更好。同时,要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第八部分: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嵊州市支行无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5年1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