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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嵊州温泉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关于深入开展“四项集中行动”的...

2021-06-03 嵊州市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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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行政村、下属企事业单位,局(办):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五水共治”以及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经管委会党工委研究,决定在度假区范围内深入开展“三清三建”、创无违建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以及畜禽养殖场整治等“四项集中行动”。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一、全面开展“三清三建”集中行动。根据嵊市委办〔2014〕6号文件精神,决定在辖区所有行政村开展农村环境和河道“三清三建”集中行动,通过整治有效改善河道水环境和农村生产生活环境。

  1.总体目标。通过开展“三清三建”集中行动,全面消灭垃圾河,达到“三无一整治”目标(无垃圾堆放、无杂物漂浮、无污泥淤积、全面整治污水直排口);全面提升农村环境,达到“六无”目标(无暴露垃圾、无乱搭乱建、无乱堆乱放、无乱贴乱画、无污水横流、绿化空地无杂草垃圾);全面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河长制、长效保洁机制、督查巡查机制得到落实,河道治理和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成果得到巩固,为深入推进“五水共治”、建设美丽乡村打下坚实基础。

  2.活动时间。2014年3月上旬—6月31日,3月上旬动员部署,3月中旬-5月份开展集中行动,6月份总结和完善。

  3.开展“三清”行动。全面整治臭河、黑河、垃圾河,扎实开展清障、清淤、清垃圾行动。(1)“三清”任务。①清障。对河道内的漂浮物、障碍物(包括树桩)、堆积物等进行全面清理。各行政村要按照“河长制”职责要求,对本区域内河流开展集中清理,全面清除河道内堆积的废弃物、障碍物,不留死点、盲点,做到河面清洁、河道通畅。对打捞到的病死动物,严格按规定实行无害化处理。②清淤。全面清理河道淤泥,重点是对污泥淤积严重、水质发黑发臭的河道实施清淤疏浚,恢复河道自然功能,使辖区水环境进一步改善。要注重河床淤泥的堆放处置,严格做到离水离岸、集中处理,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同时,全面开展截污堵源集中整顿,各行政村要对辖区内的排污进行摸底调查,重点治理河道沿线污染,取缔直排口;加快截污工程建设,确保污水达标排放。③清垃圾。各行政村要把所有堤坝两岸看得到的垃圾(包括建筑垃圾)全部清扫干净,进行填埋处理,确保垃圾不入河。同时,要开展集中清理,对辖区内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贴乱画、积存垃圾及房前屋后等卫生死角进行地毯式清理,保证视野内实现整洁美观。公路养护员要做好度假区主要道路控制线范围内的保洁工作。(2)活动形式。要结合本地实际,采用多种形式,扎实开展“三清三建”集中行动,着重抓好以下活动:①开展干部下村清扫活动。从3月份起,度假区全部干部要到所在辖区、联系点参加清扫活动,累计不少于5个工作日。②开展党员活动日集中清扫活动。各村级党组织要认真组织好“党员活动日”活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进行集中清扫垃圾,切实提升环境卫生水平。③开展群团组织每周一清扫活动。要发动团、妇及志愿者队伍每周进行一次大扫除,把陈年垃圾全部清扫出来,统一处理,使每一条路、河、沟、渠保持整洁。④开展清洁家园、人人参与活动。各行政村要动员广大农户,做好门前三包工作,全面清理门前屋后垃圾,引导村民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⑤开展“举报不法行为、建设幸福嵊州”活动。积极发动群众对企业、养殖场偷排、偷倒、偷烧垃圾等不法行为进行举报,度假区管委会接到举报后将及时对违法行为进行核查,查实之后从重从严处罚,对举报有功人员进行适当奖励,对举报人信息实行严格保密。度假区管委会监督电话:83130800。

  4.建立完善三项机制。(1)建立完善长效保洁机制。要建立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制度,强化宣传、教育和引导,切实提高农村居民环境卫生意识,自觉维护河道及两岸清洁,确保垃圾不入河。要建立保洁员管理机制,完善专项考核办法,各行政村要对原有的保洁员进行摸底测评,按照存优汰劣原则予以调整完善,进一步明确保洁范围和职责。(2)建立完善落实“河长制”。明确“河长制”不是联系制,而是责任制,将辖区水质考核、河道保洁、垃圾清运等工作纳入“河长制”考核范围,运用河道下游行政村考核上游行政村水质的办法,形成下游倒逼上游考核机制。(3)建立完善督查巡查机制。建立巡查督查、通报抄告、查处整改、跟踪复查的工作机制,运用多种督查巡查方式,确保适时、重点、全面地把握面上工作进展情况。对一些重点项目(重点地段)抓住不放、一抓到底,实行工作周报、月度督查和年终考核。

  二、认真开展“无违建”创建活动。根据嵊市委办〔2014〕5号文件精神,决定在辖区所有行政村开展“无违建村”创建活动,深入推进“三改一拆”工作,通过严厉打击各类新建违法建设以及清理历史遗留的存量违法建设,打造和谐美丽度假区。

  1.总体目标。(1)成功创建“无违建村”。“无违建村”创建活动在全部行政村同步展开,要按照实现“六无”要求(无应拆既有违法建筑、无新增违法建筑、无规划盲区、无管理死角、无非法“一户多宅”、无重大群体性事件和安全事故),争取全部行政村通过“无违建村”验收。(2)完成拆除任务。各村要及时完成应拆任务,及时清理建筑垃圾,并做好拆后规划建设工作。

  2.时间安排。2014年3月上旬-5月31日。3月进行动员部署、调查摸底;4月-5月中旬集中完成拆除工作,开展创建活动;5月下旬进行验收、总结。

  3.工作重点。开展以“一户多宅”为重点的“空心村”整治。全面推进农村非法“一户多宅”的清理,积极开展“空心村整治”。主要分4个阶段进行:(1)调查摸底(3月底前完成)。各村要组建“一户多宅”专项整治工作班子,分解具体工作任务,认真开展调查摸底,全面摸清“一户多宅”底数,仔细填报《“一户多宅”专项整治宅基地情况调查表》,对“一户多宅”存在状况进行梳理研究,在3月24日前将本村“一户多宅”基本情况上报管委会建设管理局,并在村里张榜公布。管委会将会同有关部门,同步采取利用地形图与户籍资料对比的方式对各村上报资料进行核实。(2)自查自纠(4月底前完成)。动员督促“一户多宅”户签订《“一户多宅”应拆房屋委托拆除协议书》等协议,按照以点带面、先易后难、先干部后群众的工作方法开展“一户多宅”拆除行动,党员干部积极带头,做好表率,村“一户多宅”专项整治工作班子组织统一拆除应拆房屋,落实拆除现场安全管理,并落实好拆除建筑垃圾的清除。(3)依法处理(5月中旬前完成)。村级班子要做好拆除后区域的清理善后工作,同时对部分不配合清理整治工作的农户,要及时提出处置方案并上报管委会。管委会将会同市有关职能部门发出限期拆除通知书,对逾期不拆除的,依法予以强制拆除。(4)验收总结(5月下旬)。在市“三改一拆”办公室验收前,管委会将对“一户多宅”清理整治情况进行验收,发现问题立即责令整改。对清理出来的成片土地,按规划提出建设计划,解决村民建房难问题,改善村庄环境。

  4.有关政策。建立无违建创建激励机制,把创建村优先列入新农村建设、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等项目,在资金、土地指标上予以倾斜。(1)对通过无违建创建验收的村给予3—10万元奖励。(2)拆出来的土地归村集体所有,用于安排村民新建住宅的,可在符合“一户一宅”审批条件的本村或外村村民中进行公开选位竞标,所得资金归村集体所有,专项用于新农村建设。(3)已列入无违建创建的村,完成无违建创建任务前,除危房修缮外,停止村民个人建房审批。

  三、有序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根据嵊市委办发〔2014〕27号文件精神,扎实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切实改善农村水环境和人居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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