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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旅游景区:
为贯彻落实省、绍兴市和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景区旅游环境百日整治行动的通知》文件精神,部署开展“奋战一百天、形象大变样”景区环境百日专项整治行动。我局特制订具体行动方案,希各旅游景区认真执行。
一、总体目标
通过百日整治行动,进一步改善景区内外环境,完善旅游公共服务设施,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为游客营造舒适、美观、畅通、安全、有序的旅游环境,提升我市旅游景区形象品位和服务品质。
二、工作任务
(一)优化内部环境。加大景区内部环境整治力度,重点治理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丢、乱刻、乱画、乱吐等“八乱”现象,做到旅游厕所、停车场、餐饮经营点等重点区域管理到位、制度上墙、卫生整洁;景区内水域常年保洁,无漂浮物,水体达到环保要求;垃圾清扫及时,日产日清,并实行分类处理;景区生态保护加强,实现道路绿化和山体植被覆绿;经营单位管理有序,环境保护责任明确。
(二)完善旅游设施。加快景区游客中心功能建设,健全旅游咨询和旅游接待服务等功能;完善景区导游全景图、导览图、标识牌、景物介绍牌、安全警示牌等标识系统和通景公路交通指示牌,增强景区的可进入性;加快推进生态停车场建设,缓解停车难问题。
(三)安全管理到位。建立健全旅游景区安全体系,落实景区安全管理工作职责;对危险地段和区域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进行必要的安全提示,组织对游客开展安全劝导;足量配备安全防护设施和工具,及时维护与更新景区内的船舶、车辆等运输工具;加强危险区域监控,组织安全管理员开展定时巡查,制订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安全演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