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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嵊州市教育体育局委员会
嵊教体党〔2014〕 28号
关于开展党建工作年终总结考核评比的 通 知
各直属学校(单位)党支部(总支部):
根据《中共嵊州市教育体育局委员会2014年党建工作要点》精神,现将2014年度总结考核评比等工作布置如下:
一、回顾总结党建工作
各支部(总支部)要认真系统地回顾总结本支部(总支部)2014年组织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扎实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星级创建”活动,切实规范党务工作提高党建设工作水平,以及在加强基层党组织思想、作风、组织和廉政建设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书面总结材料上报局党委。
二、“星级创建”考核验收
根据中共嵊州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14年度基层党组织星级评定工作的通知》要求,星级评定采取“一报两评一审”的方式进行,“一报”即采取基层党组织自评申报;“两评”即党员群众代表民主测评和上级党组织考核评定;“一审”即市委组织部及相关部门抽样审核。
各支部(总支部)要对照《嵊州市基层党组织“星级创建”考评细则》,对本支部(总支部)的“星级创建”情况进行认真的自查自评,准备好相关的考核验收材料,提出2014年度创建的星级(基层党组织星级原则上实行逐级晋升,党建工作成绩特别突出或取得省级(含)以上综合性荣誉的,可以破格晋升星级),向局党委递交《嵊州市基层党组织“星级创建”申报表》和《嵊州市基层党组织“星级创建”考核评分表》。局党委根据各基层党组织递交的《嵊州市基层党组织“星级创建”申报表》和《嵊州市基层党组织“星级创建”考核评分表》,对各申报单位进行考核及资格审查,并将考核和验收结果向市委组织部报批,待批准后把“星级创建”的结果进行通报,并命名表彰。
星级评定不搞“终身制”,实行动态管理。2012、2013年度已由市委命名表彰的五星级、四星级基层党组织,由局党委代表市委组织部进行复核和验收,严查“一票否决”情形,凡有“一票否决”现象或达不到相应星级标准的,将报市委组织部予以降级处理,直到降至三星级及以下。
三、评比优秀党员和党务工作者
1.优秀共产党员。条件是:政治思想好,模范作用强,工作实绩优,自身要求严,正确行使党章中规定的党员权利,自觉履行党员义务,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表现突出。要求各支部(总支部)认真做好评比推荐工作,推荐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本单位在职党员数的3%以内。推荐的优秀共产党员在上报前应征求该党员居住所在地社区党组织的意见。
2.优秀党务工作者。条件是:热爱本职岗位,热心党务工作,以身作则,廉洁自律,实绩明显。优秀党务工作者原则上从具体负责党务工作的党支部(总支部)书记、专职副书记、支部委员或总支部下属的分支部书记中产生5名,由所在党支部(总支部)推荐,局党委根据各单位上报的总结材料、推荐表和平时掌握的情况讨论决定。
四、上报时间要求
各支部(总支部)的《嵊州市基层党组织“星级创建”申报表》、《嵊州市基层党组织“星级创建”考核评分表》纸质稿(一式二份)及电子稿(电子邮箱:jtjgjm@126.com)务必于2015年1月5日前报308室。年终党建工作总结、《嵊州市教育体育局优秀共产党员登记表》、《嵊州市教育体育局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表》等材料请于2015年1月15日前报308室(联系科室:人事科;联系电话:83030208)。
附件:1.嵊州市基层党组织“星级创建”考评细则
2.嵊州市基层党组织“星级创建”申报表
3.嵊州市基层党组织“星级创建”考核评分表
4.嵊州市教育体育局优秀共产党员登记表
5.嵊州市教育体育局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表
中共嵊州市教育体育局委员会
2014年12月29日
中共嵊州市教育体育局委员会 2014年12月29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