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嵊州市崇仁镇人民政府文件
崇政〔2014〕135号
关于印发《崇仁镇劳动密集型企业
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片、局(办、中心),各行政村、企业:
元旦、春节假日即将来临,为深刻吸取嵊州 “12.03”火灾事故教训,深入推动火灾等安全事故防控综合治理体系建设和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根据嵊安字统一〔2014〕16号文件精神,决定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对现有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开展一次全面排查检查,摸清底数,对存在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责令改正;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企业和区域,政府挂牌督办,彻底整治;明确和落实劳动密集型企业集中区域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完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提高劳动密集型企业和集中区域的火灾防控能力。
二、专项治理的范围和重点
(一)范围。凡现有同一时间容纳30人以上,从事制鞋、制衣、玩具、肉食蔬菜水果等食品加工、家具木材加工、物流仓储等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经营储存场所和员工集体宿舍,均列入本次专项治理范围。各地可以结合本地实际,合理确定治理的范围、企业的规模。
(二)重点。
1.企业厂房、库房、员工集体宿舍是否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是否违规使用聚氨酯泡沫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或者作隔热保温层。
2.采用液氨制冷的企业,氨设备和管道的设置和管理是否符合国家标准。
3.建筑防火间距、防火防烟分区、消防设施设置是否符合国家标准。
4.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
5.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是否符合技术要求。
6.是否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用油。
7.是否存在违规住人及违规设置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问题。
8.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开展防火检查巡查,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是否达标。
9.规模较大的劳动密集型企业是否依法建立专职、志愿消防队。
劳动密集型企业集中区域要重点检查消防安全布局、消防水源、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是否建有专职消防队或志愿消防队,是否配备必要的消防装备器材,是否组织开展训练。
三、专项治理的时间和步骤
专项治理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从2014年12月中旬至2015年3月底,主要整治劳动密集型企业存在的突出问题,遏制火灾多发的势头,坚决防止群死群伤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第二阶段至2015年底,主要解决劳动密集型企业集中区域消防基础设施建设问题,落实基层政府、部门监管责任,建立长效机制,从源头上提升劳动密集型企业火灾防控水平。
(一)动员部署(2014年12月中旬)。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召开动员会议,广泛宣传发动,迅速部署开展工作,劳动密集型企业对照治理重点开展自查自纠,填写《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自查自纠登记表》(附件3),2015年1月16日分别向崇仁镇人民政府、行业系统主管部门和消防大队各报备一份。
(二)组织排查(2015年1月31日前)。以工作片为基本单元,各安全生产网格员对本网格内情况进行排查,派出所、综治办、安监站、市场监管等组成联合编组,对全镇面上重点企业进行排查。要建立台账,全面摸清企业数量、规模、性质以及行政许可等基本情况。
(三)集中培训(2014年12月31日前)。由镇政府牵头、邀请有关部门组织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开展一次全员集中消防培训,公安消防部门派员授课。所有劳动密集型企业组织员工开展一次消防培训、一次应急疏散逃生演练,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四)集中整治(2015年12月31日前)。要采取法律、行政、经济、技术、舆论等手段,逐个区域、逐个企业督促落实整改方案、责任和资金,集中查处一批违法建筑、违规企业,集中拆除一批彩钢板违章建筑,集中关停一批行政许可手续不全的企业,集中挂牌督办一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企业。
(五)落实监管责任(2015年12月31日前)。要根据劳动密集型企业的规模,明确消防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并向市政府报备。
四、整治措施
(一)依法严格整治。对未依法办理消防行政审批手续且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企业,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对建筑消防设施严重损坏、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数量不足、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违规搭建彩钢板临时建筑的,一律依法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责令立即消除隐患或者予以临时查封;对违规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拒不拆除的,一律依法强制拆除;发现违规住人、违规设置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的,一律依法立即清理;对违规电气焊、违规使用明火、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尚不构成犯罪的,一律依法对违法行为人予以拘留;对劳动密集型企业,一律按照标准设置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或者简易喷淋,加强技防、物防措施。
(二)政府挂牌督办。对整改难度大、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企业和区域,地方政府要挂牌督办,明确有关部门、单位的整改责任,落实整改措施。下级政府解决不了的,上一级政府要挂牌督办。
(三)纳入诚信体系。对劳动密集型企业存在火灾隐患逾期不改的,列入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公布范畴,纳入当地信用管理体系,并通报发改、经信、市场监管、金融、保险等部门,推动作为信用评定、项目审批、证券融资、银行贷款、保险费率厘定的重要依据,利用经济杠杆手段促进火灾隐患整改。
(四)发挥舆论监督作用。要积极协调电视台和报社,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型媒介,大力宣传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普及消防常识,提高企业和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要加强对企业员工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素质。对区域性、严重影响公共安全、久拖不改,政府挂牌督办的劳动密集型企业重大火灾隐患要进行曝光,并组织媒体跟踪报道隐患整改进程,形成强大的舆论监督压力。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镇实际及“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细化工作要求,明确工作措施,立即组织开展治理。镇成立以张小东为组长,马晓鹏、魏益龙、沈松祥、黄军良任副组长,工办、建设局、安监站、市场监管所、供电所、规划分局、城管执法中队、消防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派出所,袁益梁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崇仁镇成立专门工作机构,定期通报情况,实施统一指挥调度。
(二)形成工作合力。监管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要明确工作职责,职能交叉、多头管理的行业领域,专项治理办公室应及时协调,落实有关部门责任,防止推诿扯皮。要建立部门定期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及时通报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形成执法合力。镇政府要明确消防安全管理机构、人员和责任,村民委员会要加强日常消防安全检查。
(三)强化督导检查。要建立领导干部分片包干责任制,层层分解责任,切实将工作任务落实到每位领导、各个岗位、每个环节。对劳动密集型企业集中、隐患突出的地区,镇政府将派出工作组加强督导,要采取“四不两直”加大暗访力度,定期通报各部门、单位专项治理开展情况。劳动密集型企业发生火灾事故,要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存在工作失职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责任。
各片、办将(附件3)于1月16日前上报至镇安监站,于每月18日之前把当月全市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单位花名册、全市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汇总表(附件1、2)报送镇消防站,联系人:魏炜、朱军,联系电话:83983908,由镇消防站通过市政务协同系统上报市消防大队。
嵊州市崇仁镇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