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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教育体育局文件
嵊教体 综〔2015〕6 号
嵊州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公布表彰
十佳“幸福校园服务团队”的通知
各市属学校(单位),乡镇(街道)中心学校、初中、中心小学、完小、中心幼儿园、九年一贯制学校,民办学校:
根据《嵊州市教育体育局 嵊州市教育工会关于做好2014年度幸福校园建设总结评比工作的通知》(嵊教体综〔2014〕57号)文件精神,各校进行认真总结,对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客观分析,并做好自查自评工作,积极申报“幸福校园示范学校”和十佳“幸福校园服务团队”。幸福校园创建领导小组根据各项评比条件,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评选,并报局党委讨论通过。“幸福校园示范学校”已在《关于公布2014年度“四项工作”考核为优秀的学校名单的通知》(嵊教体综〔2015〕5号)文件上公布表彰,现将十佳“幸福校园服务团队”评比结果公布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