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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金庭镇委员会
金委〔2015〕3号
中共金庭镇委员会关于履行党风
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报告
嵊州市委、市纪委:
2014年,金庭镇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关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要求,围绕各级纪委和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突出重点,狠抓落实,从加大服务基层力度、夯实农村基层基础、推进干部作风建设等方面入手,扎实推进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全镇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提供了保障。现根据市委要求,就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
1、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2014年,金庭镇党委在市委和市纪委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按照中央、省、市纪委的工作要求,从服务全镇工作大局出发,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化党风廉政建设,从社会关注问题入手,积极实施涉农资金项目化管理工作,按惩防并举的方针,加大信访维稳和办案力度,着力优化了我镇的经济发展,维护了我镇的政治安定和社会稳定。年初在党政联席会议上专题研究和布置,建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副书记、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的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构建惩防体系工作领导小组,镇党委先后召开七次专题会议,传达了市纪委十三届第四次(扩大)会议和金书记在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集体约谈会上的讲话精神,专题学习了嵊市委(2014)8号和嵊市委发(2014)35号文件,在统一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思想的基础上出台了《金庭镇推进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4—2017年实施计划》、《金庭镇201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防范体系工作责任分工方案》,及《金庭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文件,结合具体工作以文件形式明确了各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具体责任,各位班子人员签订了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领书,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了机关干部内部考核和对行政村站所的年度考核,建立了班子成员“一岗双责” 履行情况月报分析制。
2、严格干部选拔和用人工作纪律。坚持维护党章,严肃党的各项纪律。镇党委在干部选拔任用上,严格根据《嵊州市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坚持干部任用条件,严格干部任用程序,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规定程序办事,认真把握好推荐、考察、讨论、决定等关键环节。2014年金庭镇党委任命调整中层干部和基层站所干部11名,其中任命中层正职2人,副职3人,调整基层站所和行政村干部6人,并在村级组织换届基础上按有关规定调整和配强了各村级组织的配套班子。
3、突出纪律制度的执行落实。镇党委严格实行“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干部人事、工程建设、行政审批和物资采购“五不直接”制度,落实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作风建设承诺、个人事项报告等制度规定的基础上,成立“正风肃纪”领导小组,积极开展正风肃纪自查自纠活动,对 “八项规定”等纪律执行、推进重点工作、效能建设等情况开展一个节点一基事务的自查自纠,重点督促政府规范三公经费支出和招发标工作,对三公经费的支出每季不少于一次的查询公开,着重检查了桃形李等土特产和烟酒的违规支出,规范了公车使用和停放,全面实行了机关干部和村主职干部婚丧事宜向镇纪委报告备案制。全年累计自查150多次,其中检查公款吃喝和中餐饮酒27次,检查镇村两级在桃形李、杨梅、樱桃季、花生等土特产季节公款赠送情况36次,检查工作纪律80多次,约谈干部6人次。至2014年12月金庭镇三公经费支出从去去年169.37万元,下降到58.87万元,桃形李等土特产除市政府举办桃形李采摘节上让来宾和上级媒体记者品尝外达到了“零”赠送,落实镇招标中心整改工作意见3项,13位镇村干部向纪委报备婚丧宴请事宜,其中2位干部取消了操办宴请事宜。全镇机关干部没有因违反效能和中央省市纪律规定被上级纪检部门查处和追究责任。
4、完善和落实制度,切实维护群众利益。2014年在抓好上级“三农”制度落实的情况下,进一步加强了对“三资”管理、镇村重大项目实施、招投标等制度监督,高度重视涉农资金拨付、使用到位情况,结合纪检项目化重点工作,着力加强了对涉农资金监管,出台了《金庭镇加强涉农专项资金管理实施意见》和《关于印发金庭镇涉农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制度的通知》两个文件,分别从“备案公开、监督检查、责任追究”三个方面对涉农专项资金运行管理作了规定。镇纪委以上述两个文件为依据,紧扣资金运行环节,着力抓好备案、公开、督查三步曲。至12月底,各线办共向镇纪委备案136项,备案金额达200多万元,其中民政、救助社保类61项、农业补助类49项、文教科技类17项、村干部报酬、“一事一议”工程等其他类18项,备案村级重大事项25件。自5月来, 镇纪委组织督查检查301次,其中检查各线及时备案15次,检查公开情况72次,抽查资金到位情况212次(民政救助社保63户、粮补45户、“ 4050”社会保险人员13人、清卫保洁人员3人,计生佑护对象6人、村干部报酬27人、老党员老干部12人、“一事一议”3只、“五水共治”专项资金15条河、其他23次)。通过督查除涉工程项目资金未到或工程继续外,已有1236万元社保农业科教类资金到位,节约镇“五水共治”专项资金支出31万元。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和六条禁令”等上级要求完善了村级公务接待细则。对全镇9个行政村的村级重大事项实行了纪委备案,全年各村上报备案的重大事项25件,其中工程项目16件,并按风险等级将监管责任分解到人、到村、到片,同时要求各监管人做好记录。
5、整合资源,加强廉政宣传教育。一是,通过一个节点一个节点狠抓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省委“六个严禁”、“28条办法、嵊州市“五条禁令”等规定的教育警示和常规的廉政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村自觉规范履行村务职责,牵头派出所、司法所等群团单位成立义务讲解团,在机关干部学习会、村级组织“七一”民主生活会等各种大小会议上开展形式多样的警示教育,着力开展机关干部和村主职干部廉政履职警示教育。今年已开展各类廉政教育29次,其中镇组织6次,村站所组织的23次。对中央“八项规定”、省委“28”条办法、“两局”禁令执行到位情况进行了每个节点一贯彻一落实一检查,分发廉政法规资料56份,各类廉政谈话69人次,签订“廉政承诺书”52份,设置廉政文化墙6块,廉政广告2块,横幅标语等6条。二是,通过制定学习计划,将作风廉政教育作为党委中心学习组和机关干部周一学习日的必学内容,主要有中央、省、市纪委近期的会议精神、党的纪律条例、行风效能的禁论通报、村级招待制度、观看警示教育片等。三是,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楔机,要求全体机关干部对照“四风”问题认真撰写的剖析材料,以“三个一”为抓手进一步深化进村入企活动,全镇机关干部下村企3400多人次,走访农户8800多户,解决各类实际问题370多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