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中共嵊州市经济开发区(浦口街道)工作委员会文件
嵊开浦委〔2015〕14 号
嵊州市经济开发区(浦口街道)关于加强
骨灰跟踪管理工作的通知
委机关各部门、各行政村(社区):
为切实做好辖区骨灰跟踪管理工作,《骨灰跟踪管理工作实施细则》(嵊政办〔2014〕180号)文件精神,结合经济开发区(浦口街道)实际情况,现将开发区(浦口街道)有关骨灰跟踪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节点:2015年1月1日起,全区范围内的骨灰处置一律实行生态安葬,做到集中存放、全程跟踪管理。
二、骨灰跟踪流程(实行上下双轨管控)
1.自下而上
丧属:亲人死亡后,根据死亡原因(正常、因病、非正常三类死亡原因),凭丧属身份证、死者(身份证、户口本)分别到户籍所在地村(社区)、医院、公安部门开具相应死亡证明,就近选择生态墓地购买墓穴,申领《墓穴使用证》(如安放于老寿坟,街道工作人员将核对老寿坟登记档案)。
村(社区):村(社区)工作人员要确认丧属报告的死亡人员信息,查验《墓穴使用证》,告知殡葬改革政策后,签订《文明办丧承诺书》,填写《骨灰去向跟踪表》,及时将死亡人员信息报告村(社区)主要负责人。村(社区)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后,将《骨灰去向跟踪表》及时报联系村干部,并加强对群众治丧过程的动态管理,发现违规趋向及时劝阻。
工作片:联系村干部为骨灰跟踪监管直接责任人,具体负责骨灰去向跟踪管理,发现乱建乱埋,应第一时间劝阻并发出预警信息。要及时掌握骨灰安放去向,对可能安放到违建坟墓的,要及时上门做好思想工作,对劝阻无效的,及时把预警信息上报片主要领导。
开发区(街道):区民政殡葬管理员工作日上班第一时间将人员死亡信息联系村干部,联系村干部应在下班前及将做骨灰跟踪情况报区民政殡葬管理员并签名,新明片、三塘片可以传真但驻村干部必须签名。
片长为骨灰跟踪监管第一责任人。驻村干部为骨灰跟踪监管直接责任人,具体负责骨灰去向跟踪管理,及时掌握骨灰安放去向,及时做好相关家属的思想工作。
2.自上而下
市民政局:市殡葬管理所(殡葬执法大队)在接到殡仪馆火化预约时间报告后,将预约火化时间、死亡人员相关信息第一时间通知开发区(街道)管委会。
开发区(街道):殡葬专管员负责核查老寿坟档案登记;如上报信息为骨灰安放老寿坟,经档案对比无档案信息则视为违建坟墓,区殡葬专管员将情况反馈驻村干部;如上报信息为骨灰进公墓,则需要提供公墓详细情况,并拍照上报区。联系村干部根据上下两方面信息,及时落实专人加强对丧户治丧过程的动态管理和开展骨灰去向跟踪,并将情况及时反馈区殡葬专管员。
二、违规违法行为处置
1.工作片要切实做好骨灰跟踪动态管理工作,发现或接到违规行为举报后,应在4个小时内上门做丧属的思想工作。如说服教育无效的,要立即报告区(街道)整治办。
2. 区(街道)整治办接到报告后,立即报告分管领导,并责令丧属在7日内自行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