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嵊州市财政局
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嵊财采(2015)48号
关于开展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检查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市级机关各部门,市属各事业单位,各协议供货商: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督促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履约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浙江省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制实施办法(试行)》、《关于做好嵊州市2014-2015年度计算机等18个品目协议供货有关事宜的通知》(嵊财采〔2014〕170号)等的规定,将成立由政府采购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审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的检查组,对本市2014年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制履约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目的
检查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制的落实情况,规范协议采购行为,保证协议供货质量。
二、检查的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