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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庭镇人民政府文件
金政〔2015〕20号
关于印发《金庭镇2015年精神卫生
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村:
现将《金庭镇2015年精神卫生工作意见》下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金庭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五年四月一日
主题词:精神卫生 意见 通知
金庭镇2015年精神卫生工作意见
为进一步推进重性精神疾病依法规范管理,加强心理健康促进工作,根据卫生部《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规范》(2012版)、《2014年绍兴市精神卫生工作要点》、《绍兴市精神卫生工作规范》2014版的有关要求,现对我镇2015年精神卫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精神卫生法》,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重点干预、广泛覆盖、依法管理”的原则,不断完善“政府领导、部门合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进一步落实对重性精神疾病的规范管治,加强心理健康服务,提升我镇精神卫生工作水平。
二、工作目标
(一)精神疾病患者检出率>6‰,管理监护率≥95%,显好率≥65%,社会参与率≥60%,肇事率控制在2‰以下,关锁病人全部解锁。
(二)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检出率≥4‰,规范管理率≥50%,治疗率≥70%,稳定率≥80%。
(三)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有关信息及时、规范录入《浙江省重性精神疾病信息管理系统》,及时率与规范率均≥95%。
三、工作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