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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教育体育局文件
嵊教体 人〔2015〕 20号
关于组织乡镇(街道)中心幼儿园园长
开展调研学习活动的通知
各市属学校(单位),乡镇(街道)中心学校、中心幼儿园,民办学校:
为进一步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有效提升乡镇(街道)中心幼儿园园长的整体素养,经研究,决定组织乡镇(街道)中心幼儿园园长到市区幼儿园开展调研学习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调研学习活动的参加对象
全体乡镇(街道)中心幼儿园园长。
二、调研学习活动的工作安排
1.五爱幼教集团、红旗幼教集团、罗星幼儿园、仙湖幼儿园等四所幼儿园为调研学习基地。
2.调研学习期间,调研对象脱离原工作岗位,到调研幼儿园工作,并承担调研幼儿园一定的行政管理职责,参与调研幼儿园的行政管理。活动期间保留原单位行政关系和行政职务,工资、福利等待遇均在原单位享受。
3.调研学习共安排三期(见附件),每期学习时间为一个月,具体安排为:第一期安排在5月4日至6月4日进行,第二期安排在10月8日至11月8日进行,第三期安排在11月9日至12月9日进行(无特殊情况照此安排进行,不再另行通知)。
三、调研学习活动的具体任务
(一)调研对象的任务
1.参与管理。各调研对象都临时承担调研幼儿园行政管理任务,参加调研幼儿园的行政会议,学习调研幼儿园的各项规章制度、管理措施、特色亮点等,吸取好的经验和管理方式。
2.深入一线。各调研对象要深入一线,调研周期内听课不得少于5个半日活动,要了解调研幼儿园教师准备、组织一日活动等情况,并要与本园情况作分析、比对,对本园教师发展要有新的规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