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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教育体育局文件
嵊教体 审〔2015〕 4号
关于开展2015年财务收支审计工作的通知
各市属学校、乡镇(街道)中心学校、民办学校:
根据《关于做好第二轮经费审计工作的通知》(嵊教体审〔2014〕18号)和《关于建立嵊州市教育体育局审计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嵊教体审〔2014〕30号)的要求,决定开展2015年度财务收支审计工作。
一、审计对象和范围
经局审计联席会议讨论,确定10所学校为今年财务收支审计对象,具体名单见附件。审计范围为各校2014年度的财务收支情况,并延伸审计食堂、工会等有关账户,重大事项可作必要的追溯和延伸。
二、审计内容
1.学校(单位)社会捐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2.学校(单位)食堂、小卖部(超市)及下属企业公司等资金收支管理情况。
3.义务教育学校爱心营养餐管理情况。
4.学校(单位)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5.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教育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6.学校(单位)收费政策执行情况。
7.中职学生资助经费管理使用情况。
8.公务支出公款消费情况。
9.学校(单位)其他财务管理使用情况等。
三、审计调查组织与安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