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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教育体育局文件
嵊教体 人〔2015〕13 号
关于发放二○一四年年终考核奖、绩效考核奖和年终一次性奖金的通知
各市属学校(单位),乡镇(街道)中心学校,民办学校:
根据《嵊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嵊州市财政局关于发放2014年度年终考核奖、绩效考核奖的通知》(嵊人社〔2015〕2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教体系统的实际情况,为做好二○一四年年终考核奖、绩效考核奖和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终考核奖
1.发放对象
二○一四年在册在编的教职工(年终考核奖已纳入绩效工资总量)。
2.发放标准
按学校的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方案规定的额度发放。
二、绩效考核奖
教师按嵊州市部门绩效考核奖平均数7850元发放。经费按原渠道解决。绩效考核奖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量。
三、年终一次性奖金
1.发放对象
二○一四年在册在编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工(其他学校、单位教职工的年终一次性奖金已纳入绩效工资总量)。
2.发放标准
年终一次性奖金发放标准: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教师提高10%工资之和(其他津补贴已纳入绩效工资总量)。经费按原渠道解决。
四、发放办法
1.教职工参加当年度考核确定为称职及以上等次的,可以发放。
2.对当年新录用的有一年以上工作经历的试用期人员,根据其本年度的实际工作月份计算奖金。对新录用的试用期满一年的人员,从定级的当月起计算发放奖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