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中共嵊州市崇仁镇委员会文件
崇委〔2015〕20 号
崇仁镇关于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工作的
意 见
各工作片、局(办、中心):
根据上级作风建设要求,结合《崇仁镇作风建设有关规定》(崇委〔2014〕122号)和《崇仁镇机关综合管理制度》(崇委〔2014〕113号)及当前崇仁实际,对加强作风建设工作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各班子成员要认真按照《嵊州市机关工作人员作风建设量化评价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内容,对分管线所涉及的全体机关干部和本分管片、局(办、中心)的机关干部进行每月量化评价,在每月3日前将评价表上报党政办,镇纪委每月对执行情况开展检查。
二、各工作片、局(办、中心)要加大正风肃纪工作的自查自纠力度,每周五将自查情况上报镇纪委,镇纪委每月必须开展2—3次的专项效能督查与检查。
三、强化上下班纪律,外出的必须向片、局(办、中心)负责人请假,做到去向明确,事后及时销假。
四、严格会议纪律,镇党委、政府召开的会议无故不得缺席,实行会议签到制度及座位实名制度。因故不能到位的,会前必须向召集会议的领导履行请假手续。
五、重申“七个一律”要求,加大机关干部参与“酒局”、“牌局”问题的监督检查力度。本镇所有食堂(包括工作片)对酒类一律封存,工作餐谁供酒追查谁的责任,并谢绝自带酒类的行为。政府食堂管理及酒类查封工作由党政办主任落实,工作片食堂管理及酒类查封工作由工作片片长落实。
六、加强对镇公务车辆的管理。由党政办统一管理,按照公车管理有关规定执行,明确规定公车停放地点,禁止公车私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