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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二○一四学年结束工作和暑假工作安排的通知

2021-06-03 嵊州市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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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教育体育局文件

嵊教体普 〔2015〕24


 

嵊州市教育体育局

关于二○一四学年结束工作和暑假工作

安排的通知

 

各市属学校,乡镇(街道)中心学校、初中、中心小学、九年一贯制学校,民办学校:

二○一四学年即将结束,为切实抓好结束阶段的各项工作,妥善安排好师生的假期生活,现就结束工作和暑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各校遵照执行。

一、学年结束工作和下学期教学时间安排

二○一四学年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职高于201574日(周六)结束,高二年级于77日结束,高一年级于713日结束。全市中小学期末考试具体日程和内容按照教研室有关通知执行。幼儿园上课于630日结束,根据幼儿发展水平,做好科学评价。

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职高学生暑假从201575日开始,教师于77日离校。高二年级学生暑假从201578日开始,教师于79日离校;高一年级学生暑假从714日开始,教师于715日离校。市属学校学生来校领取素质报告单要实行错时,并协助交警维护好校园周边交通秩序。

下学期,市属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错时报到,市属小学于831日(周一)上午报到开学,市属幼儿园、初中于831日(周一)下午报到开学。乡镇(街道)学校、幼儿园于831日(周一)报到开学。普职高学校于831日(周一)报到开学。全市教师于824日(周一)报到工作,学校领导和后勤人员视工作需要适当提前返校。全市学生91日正式上课。

二○一五学年第一学期从201591开始至2016131日(农历十二月廿二,周日)结束,共二十二周。其中节假日、集体活动和综合社会实践活动时间:初中为两周半,高中为三周。实际授课时间:初中为十九周半,高中为十九周。

二、学年结束阶段的重点工作

1.切实抓好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

要切实抓好“学生安全千万家教师家访活动”。各校要结合实际,组织教师开展重点对象的安全家访活动。要逐班排查,建立留守儿童家庭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家庭名册,做到不遗漏一个学生,并根据排摸情况分片划定责任区,在75日前由学校中层以上干部带队进行逐一走访并做好走访记录。要向家长发放防溺水、交通安全、治安安全等方面的宣传材料,要求其履行监护责任,加强对孩子的安全监管和教育,宣传材料发放后要请家长签收,走访宣教结束时应请家长签字确认,回执单统一交学校保存,建立“学生安全千万家教师家访活动”档案。

要突出重点抓好安全防范。暑期是溺水、自然灾害、食物中毒和交通事故频发期,各校要突出重点,加强预防。要充分利用绍兴市学校安全教育平台,深入开展“2015年平安暑期专项行动”。要围绕防溺水、防洪、防雷、防台风、防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以及食物中毒、交通安全等暑期易发的安全事故,加强警示和教育,提高学生和广大家长的安全意识。要训练学生自救自护能力,预防和减少暑期安全事故的发生,做到“安全不‘放假’,平安过暑假”。

要切实加强隐患排查整改。各校要对半年来的学校安全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总结,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安全管理工作;对安全重点部位落实常规检查,要特别加强食堂卫生、饮用水的卫生安全检测;对制度建设、安全责任、应急机制等进行一次自查自纠。要抓实问题整改,不留后患。此外,各校要高度重视夏季防汛、防台、防雷电等工作,认真做好对校舍维修、基建项目现场的安全监管。要加强学校门卫管理,落实值班和巡逻,严防外来人员对师生的伤害。

要抓好特岗人员安全培训。各校要利用假期加强对宿管员、生活指导教师、食品产销人员、门卫以及班主任、班级安全委员等安全特岗人员的培训,提高特岗人员安全监管的隐患意识、知识水平和技能水平。

青少年培训机构要认真落实安全职责。根据“属地管理,层层落实”的工作原则,各青少年培训机构要进一步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明确落实安全管理职责,严格执行“积极预防、依法管理、社会参与、各负其责”的工作方针,切实将培训机构的安全工作做深、做细、做实。教体局将联合有关部门对各培训机构的暑期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一次专项督查,督查结果将作为培训机构年度资格审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中职学校要按规定合理安排暑假期间的学生顶岗实习。对实习学生要有实习管理制度和风险管理机制,配备实习指导老师,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2.大力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要充分利用假期,认真抓好以“爱”为主题的教育活动有关内容的落实工作。按规定落实好教师师德检查制度,师德检查结果与教师考核挂钩,建立教师师德检查考核档案。健全师德教育制度,把师德教育列入学校暑假教师校本培训的内容之一,有效组织教师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法规性文件,大力宣传身边的师德典型。要动员教师自觉响应倡议,抵制违规补课。教体局与学校都要组织督查活动,把违规补课作为督查的重点之一,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3.切实规范期末阶段办学行为。在期末复习阶段,各校要按照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减负”工作有关规定,严格规范办学行为。严格按规定开足开好音、体、美等课程,严禁停开、少开;要严格控制作业量,防止学生学业负担过重现象;严格执行关于控制学生在校时间的规定,严防反弹;加强对学生个体的心理现象观测,及时跟紧辅导,引导学生正确对待考试和分数。严禁公布全体学生的考试成绩和按考试成绩给学生排名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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