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嵊州市教育体育局文件
嵊教体普 〔2015〕20 号
关于举办嵊州市中小学教师中华经典诵读大赛的通知
各市属学校(幼儿园),乡镇(街道)中心学校、初中、中心小学、中心幼儿园,九年一贯制学校,民办学校: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传统文化教育的系列讲话精神,进一步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动我市中小学深入开展中华经典诵读行动,根据《浙江省语委办公室、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第五届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中华经典诵读大赛的通知》(浙语办〔2015〕5号)精神,经决定,举办嵊州市中小学教师中华经典诵读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1.市内中小学、幼儿园在编在岗教师。
2.大赛分设幼儿园组、小学组和中学组(含初中、普通高中、职业高中)。
二、作品要求
1.大赛诵读以传统经典和红色经典诗文为主,可以是中国古代、近代、现当代优秀文学作品,诗歌、散文体裁不限。
2.个人朗诵或集体朗诵形式均可。个人朗诵节目时间不超过4分钟,集体朗诵节目时间不超过8分钟。
3.可以适当配以音乐、舞蹈,以增强艺术效果。集体朗诵节目参演人数一般不超过15人。
三、选送要求
1. 各市属学校选送一个节目,五大集镇以中心学校为单位选送幼儿园组、小学组、中学组各1个节目,其他中心学校选送1-2个节目,相关材料请于7月6日前送普教科(1-206)。电话:83032243。
2.参赛作品请以DVD格式刻成光盘(一式五份),光盘外注明学校、参赛组别,并填好参赛节目登记表(见附件)。
四、评奖办法
1.大赛分设幼儿园组、小学组、中学组(含初中、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按三个组分设一、二、三等奖。
2.市语委办和教体局将在7月中旬组织专家进行评比,届时将选送优秀作品参加绍兴市级中华经典诵读现场大赛。
五、工作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