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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教育体育局文件
嵊教体 普〔2015〕29 号
关于在全市中小学开展“三争”德育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通知
各市属学校,乡镇(街道)中心学校、初中、中心小学、完小、九年一贯制学校,民办学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浙江省中小学育人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科学施教,真情育人”为办学基调,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经研究,决定在全市中小学组织开展以“争做遵纪守法好公民,争做品学兼优好学生,争做自强自立好孩子”为主题的“三争”德育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通过深入开展“争做遵纪守法好公民,争做品学兼优好学生,争做自强自立好孩子”(以下简称“三争”教育)主题教育,引导青少年理解实现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的“中国梦”内涵,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二、活动时间
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7月1日。
三、活动主题
在社会,争做遵纪守法好公民;在学校,争做品学兼优好学生;在家庭,争做自强自立好孩子。
四、活动目的
各校要准确把握“三争”教育的精神实质和时代内涵,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将“三争”教育有机渗透到课程改革、课堂教学中,教育和引导学生把个人的学习成长和国家的前途命运结合起来,不断升华对“三争”的理解和认识;各校要充分发挥文化的育人功能,研究设计不同的活动形式及载体,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三争”主题教育活动,打造一批“三争”教育文化特色品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各校要把“三争”教育贯穿于综合活动课程和社会实践活动中,引导广大青少年学生积极争做遵纪守法、品学兼优、自强自立的中国好少年。
五、活动内容
1.争做遵纪守法好公民:“没有规矩,不成方圆。”遵纪守法是现代社会公民的基本素质和义务,是保持社会和谐文明的重要条件。作为中小学生,应当自觉地遵纪守法,从小培养法律法规意识,养成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良好习惯。只有人人都遵纪守法,国家才会兴盛,社会才会和谐。
(1)各校要根据《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布置全校老师收集、学习国内外学校成熟、可操作、优秀的校纪校规,制订具体、详细、操作性强的《校本规则》。比如:在校的穿衣规则、家长的接送规则、家庭作业规则、抽屉整理规则、集会规则、校外的各种规则等。制订的各种规则要适合学生的生理、心理特征,实用易操作。
(2)各校要专门成立德育工作研究小组,出谋划策,配套地制订出各种规则的考评机制,做到一规则一评价,人手一册列入学生档案。通过践行规则、法规培养学生的道德素养、品质素养、学习素养、劳动素养、生活素养等。
(3)组织开展“守法小公民”“守规好少年”演讲比赛。通过演讲比赛的方式,讨论、交流自己的看法、感受、经历等,用实际行动争做遵纪守法好公民,以班级为单位评出十佳“守法小公民”“守规好少年”。组织一期“遵纪守法,从我做起”为主题的黑板报或手抄报评比活动,引导学生搜集遵纪守法方面的名言警句、典型案例、名人故事等,并在校内开展评比。
2.争做品学兼优好学生:品学兼优,即思想品德和学业都很优秀。学校是一个教书育人的地方,它给予学生丰富知识的同时也要教会学生如何做人做事。学校要努力引导学生争做一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使他们热爱学习、努力学习,将来回报自己、回报父母、回报国家。
(1)组织一次“品学兼优小达人”争章活动。学校根据实际制定获章标准,开展争章活动,参加争章的学生以班级为单位按要求把争章材料准备好交由学校,学校再统一评出校园“品学兼优小达人”,并颁发小达人勋章。充分发挥“品学兼优小达人”的榜样作用,引导和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全面发展,争做品学兼优好学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