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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嵊州市经济开发区(浦口街道)工作委员会文件
嵊开浦委〔2015〕102号
嵊州市经济开发区(浦口街道)
信访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委机关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新常态新举措新发展”讨论活动有关精神,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维护良好信访秩序,结合开发区(浦口街道)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省、绍兴市、嵊州市关于信访督查“百千万”专项行动的要求,坚持从严从实,突出问题导向,开展信访事项大排查,梳理出需督查的信访事项,通过“领导督查、联合督查、日常督查”的形式,切实推动信访工作“三个重心位移”:领导干部接访下访重心由“信访领导包案”位移至“领导带队督查”;有权处理机关解决群众合理诉求重心由“花钱买平安”位移至“落实源头治理”;信访工作机构受理办理重心由“小马拉大车”位移至“法定途径优先”,着力解决各级领导干部、有权处理机关、信访工作机构在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中的不严不实问题,努力营造良好信访生态。
二、组织领导
1.建立信访督查领导小组。成立信访督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党工委副书记、街道办主任陈炎根同志任组长,人武部长张孟巨同志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张孟巨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2.建立信访社会监督员制度。扩大信访督查的社会参与度,组建信访社会督查员队伍,信访社会督查员由有丰富群众工作经验和较强协调能力的“两代表一委员”、法律工作者、基层组织的优秀工作者组成。
三、督查事项
1.信访督查项目库来源:上级交办和市级领导督办的信访事项;本级办理的初信初访事项;有合理诉求或部分合理诉求,未及时解决的信访件;“三跨三分离”信访事项和部分信访积案;需要协助督查的信访事项;检查发现的其他需督办的信访事项。
2.督查内容: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关于信访督查工作系列决策部署的情况;有权处理机关和单位处理信访事项当中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信访事项办理过程中程序不规范、办理不精准、群众不满意等问题。
3.督查管理:实行信访问题“红橙黄绿”四类管理。其中:“红”类事项是信访有权处理部门单位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橙”类事项是信访办理处理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群众不满意等问题;“黄”类事项是信访办理不精准、程序不规范等问题;“绿”类事项是信访事项办理整改到位的信访事项。信访督查要做到每周“销号”、每月“清网”,及早发现,及时整改,努力将信访事项“问题清单”变为“满意清单”。
四、督查方式
1.领导督查。配合市联系领导每年开展不少于4次的带队督查,重点为市领导分管口内和联系区域内的重要信访件、信访积案。本委主要领导每年至少安排2次信访督查,并将有关督查情况及时报市信访联席办。
2.联合督查。建立领导干部、信访工作机构等多方联合督查的工作机制,以书面督查、实地督查、会审督查、媒体督查等形式查找问题根源,抓好整改落实。
3.日常督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有计划地组织督查小组抓好日常督查,重点督查信访事项办理中存在的办理不规范、不精准、群众不满意等问题。信访办每月汇总信访督查专项行动情况。
五、工作部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