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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教育体育局文件
嵊教体 督〔2015〕2 号
嵊州市教育体育局
关于调整部分学校责任督学的通知
各市属学校(单位),乡镇(街道)中心学校、初中、中心小学、完小、九年一贯制学校,民办学校,责任督学:
因学校人事变动,教体系统督学队伍也相应发生变化。为进一步规范督学责任区工作,经研究,将部分学校责任督学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嵊州市教育体育局2015学年责任督学联系名册》(附件1)印发各校。
2015学年开学后,各校即按调整后的责任督学进行挂牌。责任督学有调整的学校,请于9月10日前变更好公示牌上责任督学的信息(姓名、手机号码、电子邮箱)。督学责任区公示牌要放在校门口醒目的位置,公示信息要完整、正确,此项工作将作为开学工作检查的内容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