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中共金庭镇委员会
金委〔2015〕34号
关于重新明确金庭镇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
登记发证工作联审小组成员的通知
各片、办(中心)、村、企事业单位:
因人事变动,经研究决定,金庭镇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登记发证工作联审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重新明确如下:
组 长:徐有敏
副组长:徐友林、黄苗华、竺 海、骆红良
成 员:王政鹏、宋贤为、张东鸣;王马根、张行行、
李永卓、王仁樟、卢鑫良、商哲恒;相关村驻村指导员。
以下成员列席会议:相关村书记、主任、会计、分管村城建支委(村委)、自然村负责人。
一、联审对象:金庭镇集体土地范围内农房
二、联审主体:镇农房登记发证工作联审小组
三、联审程序:
1.农民申请登记材料以行政村为单位报各工作片,并由各工作片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委托有资质的测绘公司进行测绘,测绘结果进入联审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