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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作风建设专项行动有关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6-03 嵊州市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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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嵊州市甘霖镇委文件

 

嵊甘委〔2015〕52号


各工作片、局办(中心): 

根据《中共嵊州市委办公室、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作风建设六大专项行动的意见》(嵊市委办发[2015]25号)、嵊州市作风办《关于印发作风建设“六大”专项行动有关实施方案的通知》(嵊作风办〔20151精神,现将《开展“为官不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开展重点工作项目落实情况跟踪督查实施方案》、《开展“破两难、刹两局、盯两所”正风肃纪行动实施方案》、《开展治理小微浪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确保作风建设“六大”专项行动取得实效。镇党委将对四个《实施方案》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协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附件:1《开展“为官不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2.《开展重点工作项目落实情况跟踪督查实施方案》

3.《开展“破两难、刹两局、盯两所”正风肃纪行动

实施方案》

4.《开展治理小微浪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中共嵊州市甘霖镇委员会

                             嵊州市甘霖镇人民政府     

                   2015年5月20

甘霖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15年5月20印发 

开展“为官不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绍兴市以及市委深化作风建设有关要求及精神,深入推进我镇作风建设,经研究 ,决定今年在全镇开展“为官不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标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各项要求,大力加强制度机制建设,引导各级党员干部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规矩意识,崇尚担当精神,在推动全镇改革发展的实践中勇于担当、开拓进取、奋发有为、克难攻坚。同时,针对一些党员干部 “决策失误、担责不够、执行不力、监管缺位、推诿扯皮、平庸无为、行为失范、效率低下、纪律松弛、顶风违纪、索拿卡要、权钱交易”等行为,严肃问效、问绩、问责,强化责任追究,促使党员干部精神再振奋、作风大好转,全面推动全镇干部把镇党委、政府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二、整治措施

1.更加突出敢担当善落实有口碑的鲜明用人导向。全面贯彻落实绍兴市委《关于鼓励干部履职担当、激情干事的若干意见》,支持和保护讲原则、敢担当的干部。以建设好班长、好班子、好梯队为目标,把敢担当、善落实、有口碑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标尺,强化“以实绩论英雄”的用人导向,结合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推进,开展集中谈心谈话活动,建立落实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定期分析制度。通过个别访谈、实地走访、查阅资料、情况梳理、综合研判等步骤,全面了解掌握领导班子成员的工作现状,发现和使用一批政治过硬、能够驾驭全局、敢抓敢管、勇往直前、富有团队精神的“狮子型”干部;发现和使用一批在“五水共治”、“三改一拆”、转型升级等工作中勇于担当、敢作敢为、表现优秀的干部;发现和使用一批立足本职、注重潜绩、不事张扬、埋头苦干的“老黄牛式”干部,真正使“为官有为”者有舞台、有地位。

2.有序推进干部任职交流激发干部队伍活力。通过有序推进交流,着力破解一些干部因同一岗位任职时间较长形成的工作激情不足、担当不力问题。积极推进机关干部交流,特别是一些年轻干部的交流;适时组织开展中层干部特别是重点岗位、关键岗位中层干部的内部轮岗交流。

3.切实加强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工作力度。结合走访和定期分析研判,及时掌握干部表现情况,加强对“为官不为”现象的分析。结合实际,对工作敷衍塞责,缺乏进取心,怕挑担子、怕担责任,群众认可度较低,所负责的工作长期处于落后状态的干部,及时进行组织调整或视情作出降职、免职、责令辞职等组织处理。

4.严肃问责“为官不为”行为。针对一些党员干部特别是中层干部“为官不为”的情形,完善作风建设量化评价管理办法、效能责任追究等相关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不敢担当、不愿担当,“庸懒散奢浮粗”等问题进行问责的具体规定,强化制度刚性执行,严肃问责追究。探索容错免责机制,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想事干事、敢于担当。点名道姓及时曝光一批“为官不为”的人和事,起到良好的警示震慑作用。

5.强化干部作风建设情况考核。全面落实《嵊州市机关工作人员作风建设量化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对全镇机关干部日常作风进行精细化管理、数字化评价。主要针对机关干部存在的为政失忠、为政失真、为政失位、为政失矩、为政失廉、为政失范等“六失”现象,进行量化评价计分。量化评价计分结果与机关工作人员和所在片办的奖惩挂钩,促进机关干部严格执行各项纪律和制度,认真履行自身职责。在此基础上,结合全镇重点工作推进情况督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检查等,对各片办“为官不为”问题进行全面检查,督促问题整改。同时,按照奖优、治庸、罚劣的原则,不断完善体现作风建设导向的工作机制和制度,将党员干部组织纪律、道德品质、奉献精神、服务态度、高效履职、敢于担当、廉洁自律等作风建设情况,纳入工作目标考核的具体内容,作为干部提拔任用的硬指标,坚决改变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现象,激励干部奋发进取、创先争优。

三、方法步骤

专项整治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1.宣传发动(4月上旬)。按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及时进行传达学习、动员部署,使全体机关干部和工作人员及时了解有关文件精神,掌握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有关要求,积极主动地参与到专项整治工作中去。

2.自查整改(4月中旬至10月底)。结合自身实际,对照专项整治内容,通过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走访群众、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建议,认真查找本单位存在的问题,做到客观真实,不漏查瞒报、不搞选择、不打埋伏。对查摆出来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汇总,列出问题清单,深入剖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实行销号式管理。

3.监督检查(4月中旬至12月底)。通过受理举报、随机抽查、重点检查、明察暗访等,不定期开展督查工作,严肃查处违规违纪典型案例。特别对镇党委、政府部署的重点工作推进、重要任务落实、重大项目建设等,要抽调力量,成立检查组,进行跟踪督查,对项目推进不力的进行倒查追责。

4.建章立制(12月底前)。按照标本兼治、纠建并举原则,认真总结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查找内部管理和日常监督方面的不足和漏洞。尤其要结合基层实际,依法依规建立完善有效管用的工作制度,将干部作风建设情况与年度考核、工资晋级、人员聘任等制度挂钩,与推进本地本部门履行职责、工作落实结合起来,认真抓好落实,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见人见事、取得实效。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指导。为认真落实抓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把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专门组织,抽调工作力量,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人抓、有人落实。领导干部要从现在做起,从工作抓起,从自身改起。党委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推动落实,同时要带头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整改自身在“为官不为”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抓好职责范围内的专项整治工作,以严的要求、严的标准、严的措施,把自己摆进去,把分管部门摆进去,把分管工作摆进去,对查摆出来的问题立说立行、及时整改。

2.精心组织实施。按照全市统一要求,扎实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各牵头负责人要积极履行主体责任,认真抓好组织实施,加强与参与成员的协调沟通,具体工作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3.把握政策导向。正确区分改革过程中工作失误、先行先试探索失误与违纪违法、失职渎职的关系,建立容错免职机制,既严肃处理违纪违法违规问题,又正确对待一些干部在改革过程中出现的失误,真正做到旗帜鲜明地保护改革者、支持干事者、鼓励创业者、宽容失误者、鞭策落后者、问责错乱者;正确处理自查与被查的关系,坚持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原则,对自查阶段发现的较轻微的问题,可作为整改事项免于处理;一般性问题,可依法依纪从轻从宽处理。

4.强化监督问责。镇纪委要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按照党委、政府要求,严格监督检查,严格执纪问责,对督促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严格按照有关问责追究办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典型问题及时通报曝光,持续释放有违必究、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特别是专项整治活动以后,发现的问题,或是上级部门督查和媒体曝光的问题,除依纪依法从严对当事人予以处理外,要实行“一案双查”,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5.营造工作氛围。要发挥宣传作用,及时宣传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及活动推进情况,营造“人人知晓、个个参与”的良好氛围。培育树立一批勇于改革创新、善于攻难攻坚的先进典型,总结宣传先进事迹,营造履职干事、为官有为的良好风气。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安排专人受理群众投诉,切实做好对服务对象投诉问题的处理情况回访督查等工作。

 

 

 

 

 

 

 

 

 

 

 

开展重点工作项目落实情况跟踪督查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扎实推进党建“五个年”活动,根据《关于开展作风建设六大专项行动的意见》,现就开展重点工作项目落实情况跟踪督查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保质保量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年度各项工作任务,全力推进全镇各项重点工作,充分发挥重点工作项目的引领作用,开展重点工作项目落实情况跟踪督查,特别要严格追究对重点工作推进滞后的项目,倒逼加快推进重点项目落实。

二、工作内容

1.协调推进重点项目。确定年度重点项目,根据项目要求,掌握落地、开工、推进等方面进展情况,对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坚持“统一部署、集中破难”与“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相结合,认真分析原因,组织召开协调会议,督促协调解决。

2.开展日常督查。1、分管领导领导要对分管项目进行日常的跟踪、督查、指导。2、各项目责任人每月填报一张进度表,及时报送给镇纪委。

3.强化节点督查。1、承诺时间内完成项目的,填写《项目完成验收表》,经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报镇党委。2、半年度集中督查,填写《重点工作项目半年度督查表》,对进度明显滞后或未完成的重点项目,发出《黄牌警示督办通知书》,责成填写《项目未按时完成情况说明表》,查找原因,提出下步措施和延期承诺完成时间。3、在承诺时间内,还是未完成的,对重点项目发出《红牌警示督办通知书》,并启动问责程序。

三、工作要求

1.强化主体责任。重点工作项目分管领导要亲自抓,负责人具体抓,切实加强对重点工作项目推进工作的领导,积极破解项目推进中存在的问题。

2.精心协调推进。重点工作项目涉及到相关片办,要主动互相协调落实,确实难以落实的,要说明原因及工作建议,并及时书面报请相关分管领导协调解决。

3.落实问责制度。责任单位每月汇总各工作推进情况,每月进行梳理分析并报镇纪委,镇纪委联合相关人员开展重点项目落实情况督查和项目日常协调推进落实情况检查。对无故未按要求落实或协调落实过程中相互推诿、推进不力及失职的,启动问责程序,追究相关责任。

附件1:《重点工作项目推进月报表》

附件2:《项目完成验收表》

附件3:《重点工作项目半年度督查表》

附件4:《项目未按时完成情况说明表》

附件5:《黄牌警示督办通知书》

附件6:《红牌警示督办通知书》

                     

 

 

附件1

重点工作项目推进月报表

项目名称

 

本月工作实绩

 

下月工作安排

 

项目责任人签字                                       填表人              

▲注:请各项目负责人于每月25日前报镇党委。

附件2

项目完成验收表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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