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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嵊州市甘霖镇委文件
嵊甘委〔2015〕44号
各工作片、局办(中心):
为进一步强化和落实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根据《中共嵊州市委办公室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开展“履职约谈”专项活动的通知》(嵊市委办发〔2014〕132号)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在2015年进一步深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履职约谈”专项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一)签订责任认领书
按照“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要求,分层面签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领书》,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党委、党员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
1.完善责任清单内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领书》要明确党委和领导干部的责任范围(包括重点工作任务、分管单位、责任人员)、履职要求及责任追究等事项。
2.拓展责任清单范围。一是党委与领导班子成员(集体和个人,详见附件1)之间签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领书》。二是把责任清单认领延伸到工作片、局办( 中心)(集体和集体,详见附件2),使主体责任压力传导到基层,努力实现全覆盖。
3.细化责任清单措施。党委根据市提供的范本做好细化文章,责任清单不仅要明确对象、任务,还要明确工作的步骤、目标、时间要求等内容;对每个人员的工作不仅要有部署,还要定期听汇报、常常查进展。
(二)开展履职约谈
1.约谈范围
(1)党委负责人。党委负责人要分别约谈全体班子成员。
(2)领导班子成员。领导班子成员要分别约谈分管工作片、局办(中心)。
(3)中层干部。工作片、局办(中心)负责人要分别约谈分管工作片、局办(中心)人员。
2.约谈程序及内容
(1)了解掌握被约谈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思想认识和工作情况;
(2)向被约谈人宣讲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形势和任务;
(3)指出被约谈人所在单位及个人在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并提出改进的要求意见。
(4)被约谈人提出整改措施;
(5)约谈人和被约谈人在《履职约谈记录表》(详见附件3)
上签字背书。
二、活动安排
签订责任认领书要求在5月20日前完成。履职约谈原则上每年开展2次,坚持抓早抓小,做到常警示、常提醒。
三、工作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