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乡镇(街道、管委会)环保所:
为进一步规范乡镇(街道、管委会)环保所的建设管理,更好地完成辖区范围内的生态环保监管工作,根据《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基层环保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乡镇(街道、管委会)环保所。
二、考核内容
考核分“六到位”情况、工作职责完成情况、生态环境质量公众满意度等三个方面。
三、办法考核
定期考核和不定期考核相结合,考核组主要了解乡镇环保所建设运行情况、辖区内生态环保监管情况,采取看记录、查资料、看现场、听汇报、调查走访等方式。定期考核分半年考核和年终考核。不定期考核视工作需要安排,选取部分重点内容进行考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