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下政〔2015〕14 号
关于印发《下王镇安全生产责任制(网格化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片、办(线)、中心,各行政村: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抓好下王镇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现将《下王镇安全生产责任制(网格化管理)考核办法》下发给你们。
嵊州市下王镇人民政府
二○一五年四月七日
抄送:市府办、市安委办、市安监局
嵊州市下王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4月7日印发
下王镇安全生产责任制(网格化管理)考核办法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消防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模式,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切实提高镇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有效消除各类事故隐患,杜绝辖区内群死群伤和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维护社会稳定,确保我镇经济持续、科学、健康发展,经研究,特制订安全生产责任制(网格化管理)考核办法。
一、工作目标
通过考核,使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落到实处,真正发挥管理效率,促使安全生产形势得到显著改善,安全生产隐患得到有效控制和清理,安全防范措施得到进一步完善,企业经营者和职工的安全意识及自我保护能力得到明显提高。
二、考核对象和分值
考核对象分三部分。一为网格督查领导、第一网格责任人、第二网格督查人和工业区的第二网格全部人员。二为行政村。三为村公共安全员、企业安全生产负责人(另行考核办法)。考核采用百分倒扣形式,扣完为止。
三、考核内容
根据下王镇办事处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职责,按照百分比进行考核。
(一)网格督查领导、第一网格责任人、第二网格督查人和工业区的第二网格全部人员考核
1.没有按规定到所属管理区域的企业、单位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的每次扣10分。
2.在安全生产督查过程中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跟踪督查整改,对一时整改不了的隐患应及时采取相关安全措施并上报,未及时督查整改或上报的每次扣10分。
3.每月未及时汇总《下王镇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情况汇总表》并上报到镇安监站存档备案的,发现一起扣10分。
4.所属网格内单位没有上墙公布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发现一家扣10分。
5.网格内发生人员死亡的安全生产事故扣100分,安监站长扣50分。市及以上提出处理意见的按处理意见处理及追究相关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