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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政〔2015〕16 号
关于转发《嵊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五一”期间及夏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通知
各片、办、中心,各行政村、企事业单位:
现将《嵊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五一”期间及夏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嵊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五一”期间及夏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嵊州市下王镇人民政府
二○一五年四月十六日
抄送:市府办、市安监局
嵊州市下王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4月16日印发
附件:
嵊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
做好“五一”期间及夏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五一”假期和夏季即将来临,特别是夏季是各类事故的易发期,为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防止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及公共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就加强“五一”期间及夏季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
“五一”期间及夏季,是人流、物流和旅游的旺季,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五一”期间及夏季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自身实际,认真研究、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好安全生产工作;要突出安全生产的重点区域、单位、部位,针对薄弱环节,制订严密的防范措施,狠抓责任落实、工作落实、措施落实;要结合各地各部门正在开展安全生产领域专项整治活动,重点加强对客运车辆、建筑施工、燃气安全、机械制造、旅游场所、易燃易爆企业、人员密集场所等事故多发行业、领域和重大危险源的安全检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确保一方平安;要组织力量深入基层,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确保假期及夏季安全
“五一”节及进入夏季之前,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主要负责人要亲力亲为组织检查。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单位领导要深入到矿山井下、生产车间、景区景点、人员密集场所、商场、市场、重点区域等生产作业场所、重点部位进行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要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督促整改到位。检查的重点是:
一是旅游和交通安全。检查各类旅游景点(区)、游乐设施、车站、码头安全防范措施是否到位,应急救援预案是否制定落实。客运车辆、游船定期检测是否到位,对超载、超速、车船带“病”运行等各类违章行为进行严肃查处,严禁使用和租借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车辆和船舶接待游客,防止旅游、交通事故的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