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嵊州市科学技术局文件
嵊科技〔8〕号
2015年反腐倡廉建设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
为进一步增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特制定市科技局2015年反腐倡廉建设组织领导及责任分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组员的局反腐倡廉建设领导小组。
二、责任分工
(一)刘勤(党组书记、局长)
对全局反腐倡廉建设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总责。
(二)骆仁军(党组成员、副局长)
对分管(联系)的综合科、办公室、高新科、农发科、中草药所的反腐倡廉建设及分管科室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重点负责以下工作:
1.完善局内部管理和考核机制。
2.开展走进企业、破解难题专项活动,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
3.按照科技项目管理要求,严把科技项目质量关。
4.配合审计部门做好涉企科技资金审计工作。
5.加强对办公室、高新科、农发科、中草药所的作风纪律检查。
(三)谢雨明(副局长)
对分管(联系)的合作科、知识产权办公室(地震办)、科创中心的反腐倡廉建设及分管科室(单位)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并重点负责以下工作:
1.完善科学技术奖励机制,促进评审公开公正。
2.推进科技合作与招商,提高资金绩效管理。
3.完善科创中心企业入驻,及技术转移中心管理机制。
4.加强对合作科、知识产权办公室、科创中心的作风纪律检查。
(四)宋武昌(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对全局反腐倡廉建设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监督责任,并重点负责以下工作:
1.维护各项纪律。对顶风违纪的工作人员严肃查处,并予以通报和问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