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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市场发展有限公司文件
嵊市发〔2015〕39 号
关于2016年度江滨市场一楼中区摊位
招租的有关规定
各分公司、科室办:
经研究,决定对江滨市场一楼中区部分摊位实行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作如下规定:
一、招租的摊位号码及标底见附后明细表。
二、招租时间: 2015年12月23日下午 2点30分。
三、招租地点:江滨市场会议室
四、招租方式:逐摊投暗标,报价最高者中租。如有两人或两人以上最高竞租金额相同,则抽签确定租赁者。
五、竞租押金:绞肉机摊位每只押金100000元,公母猪肉摊位每只押金20000元,牛肉摊位每只押金20000元。如中租,押金抵交租金;如不中租,押金招租后十天内归还;如中租后退租,押金不予归还,该摊位收回后重新招租。押金不计息。
六、交款期限:摊位年租金及每摊水电押金1000元需在2015年12月25日下午16时前一次性交清。
七、租赁期限:摊位租赁期一年,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止。
八、竞租程序:已报名的单位和个人凭竞租押金单和身份证进场(每张押金单限两人),无关人员不得进场。中租后,领取中租确认书;凭中租确认书到财务室交款;凭交款收据到管理办签订租赁合同。
九、竞租要求:1、填写竞租书应认真仔细,字迹清楚,填写的租金额不得低于规定的标底。2、写姓名时必须与押金单上的姓名一致,一只摊位的押金只能中租一个摊位,否则无效。3、现场公布中租金额和中租者姓名。如有异议,当场提出,事后不再受理。
十、特别提示:
1、在租赁期内有可能出现已拍卖70年使用权的营业房或市场周边店面变更注册登记,经营与本行业相同品种的情况,今后市场竞争更加激烈,由此带来的经营风险,本公司不承担责任。希各经营户在竞租摊位时要予以充分考虑。
2、本公司郑重提示:租摊经营有风险,竞租摊位须谨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