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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教育体育局文件
嵊教体 体〔2016〕 2号
关于公布2015年全市高中和初中一年级
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的通知
各市属中小学,乡镇(街道)中心学校、初中、小学,民办学校: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的通知》(浙教体〔2013〕44号)和《关于建立学生体质健康状况通报制度的通知》(浙教办体〔2010〕149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市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和向社会公布制度,根据绍兴市教育局要求,决定对2015年全市高一和初一年级学生体质健康状况进行公布。公布的内容以各学校2015年根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上报的数据为依据。公布方式:高一学生以生源初中学校为单位;初一学生以小学生源学校为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