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下王镇培育和发展乡贤参事会试点工作意见
各村、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嵊州市关于坚持发展“枫桥经验”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的要求和《中共绍兴市委办公室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培育和发展乡贤参事会的通知》(绍市委办传〔2014〕193号)、《中共绍兴市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培育和发展乡贤参事会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绍市政法〔2015〕4号)、《嵊州市培育和发展乡贤参事会试点工作意见》(嵊政法〔2015〕8号)精神,提高乡村治理能力和水平,发挥乡贤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现就做好培育和发展乡贤参事会试点工作提出以下工作意见。
一、目标任务
1.乡贤参事会的主要职责任务是引领先进文化、化解邻里纠纷、协办公益事业、促进村民自治。各地要因地制宜建立乡贤参事会,发掘乡村特色做法,规范管理乡贤参事会,严格按照章程开展活动,充分发挥其补位和辅助作用。
2.积极吸收“本土”、“外出”、“外来”三类乡贤参与乡村社会治理,建立起以村党组织为核心、村民自治组织为基础、村级社会组织为补充、村民广泛参与,共谋共建共治美丽乡村的农村社会治理新格局。
3.坚持村级重大事项或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五议两公开”,即在村党组织领导下,党员村民建议、村党组织提议、村“两委”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并对决议内容公开、实施结果公开。
二、试点村
我镇将选择1个有代表性的村作为乡贤参事会试点。
三、方法步骤
1.调查摸底(2月1日—2月28日)。综治办要充分利用村务公开栏、走访了解、座谈会、网络等形式,宣传成立乡贤参事会的重要意义。指导各村摸清本村或姻亲关系在本村的一些品行好、有威望、有能力、热心社会工作的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老专家、复退军人、经济文化能人;利用春节有利时机,摸清出生地成长地或姻亲关系在本村的“返乡走亲”机关干部、企业法人、道德模范、持证社会工作者、教育科研人员,以及在农村投资创业的外来生产经营管理人才的基本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