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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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司〔2016〕5号)
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2015年度,我市法律服务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关心指导下,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各项中心工作,切实履行法律服务职能,为深化“法治嵊州”、“平安嵊州”建设,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和谐健康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全体法律服务工作者在新的一年里再创佳绩再立新功,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对浙江大丰律师事务所等先进集体和陈小林等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争取更大的成绩。同时,希望全体法律服务工作者以先进为榜样,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创先争优,为我市的经济社会和谐健康发展作出新的成绩。
附件:2015年度法律服务工作先进名单
嵊州市司法局
2015年度法律服务工作先进名单
一、优秀律师事务所 浙江大丰律师事务所 浙江计然律师事务所 二、优秀律师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绍兴市 > 嵊州市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chengzhoushi/20210603/226945.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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