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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崇仁镇人民政府文件
崇政〔2016〕9号
关于转发《嵊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春节期间食品安全大检查的通知》的通知
各片、局(办、中心),各行政村、企事业单位:
现将《嵊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春节期间食品安全大检查的通知》(嵊食安委办〔2016〕1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对照文件,认真贯彻执行。
嵊州市崇仁镇人民政府
2016年1月24日
嵊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嵊食安委办〔2016〕1号
嵊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
开展2016年春节期间食品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市食安委有关成员单位:
2016年春节即将来临,为贯彻落实全省市场监管工作会议关于“岁末年初要切实保障食品安全”的要求,严防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按照市委、市政府领导要求,决定于1月25日至2月25日在全市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食品安全大检查
春节是我国重要的传统节日,节庆时间长,人员流动大、食品购销旺、消费种类繁多、群体聚餐激增,是食品安全风险集中、问题易发的时期。各乡镇(街道)、温泉度假区和各有关部门要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切实提高春节期间食品安全大检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将保障春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作为当前工作重点,及早安排部署,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落实相关职责,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有针对性地加强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各乡镇(街道)、温泉度假区和各有关部门领导要亲自带队,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确保春节期间的食品安全。
二、突出重点,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隐患
各乡镇(街道)、温泉度假区和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春节期间食品消费特点,加大执法抽检、市场巡查、风险监测和现场突击检查力度,严查非法添加、滥用食品添加剂、制假售假、过期变质、以次充好等违法违规行为。
(一)加强节令性和热销食品监管。以热销应节食品和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为重点,加大对乳制品、肉制品、酒类、食用油、饮料、糕点、调味品和地方特色食品等生产、流通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全过程”质量安全控制制度,加大市场热销食品抽样检验。各乡镇(街道)、温泉度假区要切实强化基层食安委和食安办的统筹协调作用,积极发挥食品安全协管员作用,深入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各有关部门要以发现风险隐患为导向,增强食品抽检的针对性,对各环节开展监督抽检,其中农林产品20批次、初级水产品10批次、食品生产环节15批次、食品流通环节30批次(含进口食品10批次)、餐饮消费环节15批次、保健食品20批次、食品相关产品5批次、集中消毒餐饮具5批次,由农林、卫计、市场监管、质监等部门负责完成抽检,2月29日前完成结果分析,研判建立风险隐患清单,报送市食安办。
